珠海冠宇(688772):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8:16:44 中财网
原标题:珠海冠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业绩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应对多重挑战,动态调整业务规划,持续推进客户开拓,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使得公司锂电池出货量同比维持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随之下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4,720.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31%。

在消费类业务板块,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巩固消费类业务领域优势地位。笔电类产品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多年的战略布局和技术储备,不断巩固在现有客户如惠普、联想、戴尔、苹果、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中的供货份额,报告期内公司笔电类锂电池销售量同比增长 10.51%;手机类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依托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严格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与现有客户小米、苹果、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手机类锂电池销售量同比增长 13.09%;消费类 PACK业务方面,公司的 PACK自供比例持续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类电芯PACK自供比例为39.84%,同比上升 7.87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更大范围地拓展市场业务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动力及储能业务板块,公司业务聚焦战略初显成效,动力类核心业务占比大幅提升。经过前期的投入与深耕,公司开始陆续为国内外头部电动车企业批量供应汽车低压锂电池,报告期内汽车低压锂电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30.35%,并成为动力类电池业务营收的主要来源之一;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通过多家车企的体系审核,目前已经获得 Stellantis、GM以及某德系头部车企定点,未来将陆续实现量产供货。行业无人机电池为公司传统优势项目,公司持续保持与客户的深度合作,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行业无人机电池营收同比增长 56.36%。储能类电池业务方面,公司精选优质客户和项目,未来将继续把握海外户储品牌、国内外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及源网测大型储能系统等领域的业务机会。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成果。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664,057,469.95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42%,同比增加 3.58个百分点。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 1,997项,其中发明专利 614项,实用新型专利 1,361项,外观设计专利 22项,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促使公司产品不断迭代升级,以及时高效地应对下游消费需求升级。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1、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行“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制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606,947.71元,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7.92%。

2、推动落实回购方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推动落实回购方案,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 4月 16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19,8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121,857,176股的 0.5812%,回购最高价格 20.0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1.67元/股,回购均价 15.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999,28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7次专门委员会和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职,通过线上和现场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等,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10个制度,并组织董监高通过内、外部培训学习新规要求,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效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规范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共披露 53份临时公告(仅含有公告编号的公告),其中,自愿披露 2份业务进展暨车企定点公告,主动披露 9份与诉讼相关的重要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投资者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积极参加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场举办的“提质增效重回报”专场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加网络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此外,公司不定期以分析师会议、现场或线上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等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关切。截至 2024年6月 30日,公司累计接待投资者调研 30余次,接待投资者 360余家。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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