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新锐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21年 10月 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 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21年11月 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2年 8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 9月 14日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建设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实施不超过 20,000万元的增资(其中预计 12,000万元为超募资金)用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前述新项目实施。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账号: 70060078801000001651)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立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资金账号:11798591)。 截止到 2022年 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 2022年 3月 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 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 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 截止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 2023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 474.92万元,截止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超募资金为 69,963.54万元,公司先后于 2021年 11月 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 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 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1年实施。 公司先后于 2023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6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 14.29%,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支出。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3年 5月实施。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 12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 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2年 1月实施完毕。 2022年 7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 3.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2年 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 8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年 9月 14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两个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 4月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并开始建设。 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4 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万元(含)”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含)”。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为 7,237.2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精密零件建设项目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427.75 5,427.75 1,249.48 1,927.61 35.51% 月
公司将专户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项目投资。 注 2: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 1,600吨,2022年实际产量 1,021.72吨,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775.90万元。2023年实际产量 1,227.64吨,实现收入 54,507.61万元。2024年上半年实际产量 684.47吨,实现收入 32,170.44万元。 注 3:产量跟预期有差异,报告期实现收入 32,170.44万元,预计全年超过预期收入。 注 4: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月 23日更名为贵州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