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733,941,062股,剔除回购股份6,447,0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27,494,062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966,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78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7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902,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19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63,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5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1%。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643,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73%;反对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30%;弃权61,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13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31%;反对2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42%;弃权61,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彪、达代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