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955.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 38,792.9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13,349.58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5,842.70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8,792.9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13,349.58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5,842.7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 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053,382.0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年 9月 13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670.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1年 10月置换先期投入 8,670.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21年 10月 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95号《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11日和 2023年 5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同时新增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号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投入,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13,349.58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审慎地配置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因经济环境、政策变化调整等因素,公司在泰国、墨西哥设立生产基地并已正常投产,公司整体产能已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审慎考虑前述因素,公司决定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2、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因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待全部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因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高于募投项目净额 10%,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春风动力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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