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300846):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元。截至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5,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5,858,791.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99,141,208.73元。 截止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54,749,018.8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394,771.97元;于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89,584,265.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748,142.73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021,838.1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392,189.90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39,3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5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3,212,797.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546,338.0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2,666,458.99元。 截止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159,584.6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金3,505,925.70元;于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1,653,658.99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7,506,874.3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为:对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URBANCONNECTED(CAYMAN)CO.,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所属企业URBANCONNECTED(USA)CO.,LIMITED(以下简称“城际互联(美国)”)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2年1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44,392,189.90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4,379,819.73元的差异110,012,370.17元,其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理财扣除取得对应投资收益5,285,621.45元,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后的净额4,702,008.38元。 对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4年2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8月15日 附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线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增加美国全资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为实施主体,增加韩国首尔、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巴西圣保罗、美国迈阿密、 法国马赛、新加坡、日本东京、德国法兰克福、美国达拉斯作为实施地点;首都在线弹性裸金属项目增加城际互联(美国)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巴西圣 保罗、美国迈阿密、新加坡、德国法兰克福、美国达拉斯、日本东京作为实施地点。 (3)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首都在线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城际互联(美 国)增加美国弗吉尼亚作为实施地点;首都在线弹性裸金属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安徽省芜湖市、江苏省无锡市作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城际互联(美国)拟增加美 国弗吉尼亚作为实施地点。 (4)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弹性裸金属项目增加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海南省文昌市、上海市、天津市、越南胡志明、河内、巴西福塔雷萨作为实施地点。 (5)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江苏省宿迁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江苏省无锡市、海南省文昌市、天津市、甘肃省庆阳市作为实施地点; 弹性裸金属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甘肃省庆阳市作为实施地点。 近两年,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对各行业均造成一定程度扰动,受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资源销售情况不及 预期,本报告期未达预计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表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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