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健。本次发行前,沈健直接持有公司245,5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8,599,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健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沈健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沈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沈健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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