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8378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 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则成电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则成电子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则成”)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仲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惠州则成名下土地及该土地上所有在建、新建、已建建筑物、地上附着物,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则成”)为惠州则成上述向农业银行惠州仲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850.00万元的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惠州则成拟向农业银行惠州仲恺支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农业银行惠州仲恺支行与惠州则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惠州则成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建设需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异议,请上市公司及时公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并在后续综合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中遵守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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