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5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5,000,000股的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回购股份14,219,800股的用途仍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5,000,000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奋斗精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2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及使用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2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0,970,5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目前,上述已回购股份19,219,8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计划对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用途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5,000,000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回购股份14,219,800股的用途仍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5,000,000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 三、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旨在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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