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公司制定并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或“方案”)。通过扎实推进落实行动方案,在研发、生产、管理、公司治理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下苦功,做实事,公司经营取得一定成果。为确保后续方案见成效、有突破、出力度,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报投资者信任,公司对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进展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牢植主业根基,各板块协同发展 2024年上半年,伴随终端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温,半导体显示行业逐渐恢复,公司不断增强各业务板块客户黏性,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 69,3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5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4%,扣非后净利润约 8,7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9%,业绩逐步回暖。公司在保持液晶基本盘的同时深耕 OLED领域,紧抓 OLED市场快速发展及 OLED材料国产化进程加速的机遇,OLED板块稳定增长,上半年销售收入已赶超液晶;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回升,液晶板块业务亦有恢复态势。公司通过降本增效、节约挖潜、工艺优化等手段内强管理、外拓市场,显示材料板块业绩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显示材料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优势地位持续凸显,保证公司盈利基本盘稳定。 医药业务作为公司重要的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持续从人才引进、研发投入等方面优化该板块的资源配置,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结构。在产品管线层面,截至 2024年中,公司共有医药管线 265个,相较于 2023年底净增加 58个,其中终端药物为创新药的项目 135个,仿制药项目 37个,未知 93个。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联制药于 2024年 5月取得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发的《医药品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日本医药品外国制造业者认定”是依照日本药事管理法对出口到日本的医药产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认证的许可制度。医药品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的取得,标志着瑞联制药的药品制造过程和品质得到了日本药品监管部门的认可,将对提升瑞联制药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与日本企业合作、开拓海外市场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瑞联制药生产的原料药泊沙康唑已于 2024年 6月通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即 GMP符合性检查),正着力推动美国、东南亚等国外药品注册申请进程;原料药钆布醇于 2024年 6月提交国内上市注册申请并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待完成后续注册检验、注册现场核查、GMP符合性检查等相关审批工作后可上市销售。除前述两个原料药外,公司同步在进行其他原料药的国内外注册申报,瑞联制药已具备原料药生产能力,产业链逐步成型,公司医药“中间体+原料药”CMO/CDMO战略正有序推进。 二、创新引擎加速,助推研发高效能、高质量成长 公司积极践行“以技术创新带动全面创新”理念,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研发投入连年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共计 6,2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上半年新申请专利 12项,获得授权专利 7项,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94项,其中发明专利 82项,实用新型专利 12项。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梯队力量培养,研发人员数量目前约占公司总人数的2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 92%,公司通过多层次培训、技能大比武、外出学习交流、校企联动等途径促进研发人员夯实基础、磨炼技能、开拓眼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科研智能研发辅助系统,探索人工智能的合理化应用,追求高安全、低成本、高智能的研发模式,通过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速公司向高效能、高质量的先进精细化学制造平台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三、推动股份回购和分红政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1、利润分配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4年 6月 14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894,363.25元(含税),合计转增39,929,576股,派发红利占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64%。公司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18,89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87,002.0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 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 100,281,365.26元(含税),合计分红金(2)2024年半年度中期分红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与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基于对公司稳定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763,379.32元(含税),占 2024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78%,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4年上半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88,58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599,913.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公司 2024年半度合计分红金额为 120,363,292.5元(含税),合计分红金额占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26.27%。 自公司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近三年陕西省上市公司平均股息率排名中位列第八,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和经营质量,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好回报。 2、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 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更是为了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注销2022年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618,074股,于 2024年 4月 30日注销 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2,404,313股,合计注销 3,022,387股,实际支付资金总额约 1.3亿人民币。2024年上半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88,58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599,913.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回购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深化完善治理结构,夯实“关键少数”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及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深化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保障公司运行管理有规可依、有法必依。2024年上半年除常规三会外,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各司其职,在不同领域和事项上发挥作用,建言献策,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召开 3次、战略委员会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评估期内,公司组织董事、监事等“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了《陕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编制培训》《2024年沪市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新规解读》等多场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提升董监高履职尽责能力和知识储备,并及时传达分享政策(监管)动态,以实际案例为鉴,树立红线意识,严守合规底线,通过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高效、稳健、规范发展。 五、通畅投资者沟通双向车道,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最重要渠道,在日常信息披露中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对投资者关切的事项自发披露相关公告,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使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描述,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通过多元化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加了由陕西证监局部署、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公司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使投资者与管理层近距离交流,了解公司真实经营情况;组织机构调研近十场,接待机构六十多家,接待调研人员百余名,通过上证 e互动回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五十余次,日均接听投资者电话 3-5个。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互信的关系,充分向投资者展示公司价值。 行动方案的落实对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和资本市场双向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完善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通过与投资者保持多元化、高频次的互动交流为投资者展示公司真实情况,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相关措施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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