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汇绿生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5,446,428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317,440.31元;截至 2022年 9月 6日,公司已收到天风证券转付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的募集资金 333,999,997.44元,且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 注 3: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环湖生态 EPC项目上使用585.90万元的票据进行支付,由于环湖生态 EPC项目已完工,公司使用票据支付金额不进行置换。 三、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五条道路 EPC 五条道路 EPC原计划于 2023年 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 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年 3月。 2、S203EPC S203EPC原计划于 2023年 10月竣工验收,因 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未完成而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根据目前现场整体施工进展,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预计在 2023年 10月份后陆续分段交付,公司预计工程整体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年 8月。 3、环湖生态 EPC 环湖生态 EPC根据合同要求,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为 2023年 5月 15日,工期为 365日历天。因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于 2023年 6月 18日进入汛期,至 2023年 7月中旬梁子湖水位上涨近 2m,该项目建设范围约 10万㎡被淹没而无法施工,故而影响原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施工。预计完工时间延后到2024年 8月。 (三)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五条道路 EPC原计划于 2023年 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 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年 3月,并于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目前,由于将军大道部分市政管网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按计划施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年 12月。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绿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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