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口头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全体监事推举监事周青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周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