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300507):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20:40:45 中财网

原标题:苏奥传感: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RENYING LAW FIR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号 20号楼宝石大楼 705室 邮编:200233 电话(Tel):021-61255878 传真(Fax):021-61255877

目 录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 3
第二部分 正文 ............................................................................................................. 5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 5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5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 5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6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7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8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 21
八、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22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23
十、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23 十一、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 24
十二、结论性意见 ..................................................................................................... 24
第三部分 结尾 ............................................................................................................ 26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4)仁盈律非诉字第 001-02号
致: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2024)仁盈律非诉字第 001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基于本次交易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要求,本所律师就《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有关法律事宜的重大变化事项履行尽职核查义务,并依据变化情况对《法律意见书》予以更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问题,针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上市公司部分或全部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的内容,但上市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四、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上市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五、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通过官方公开渠道的披露公布作为制作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交易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性文件,应与《法律意见书》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九、除“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 1-6月;“《审计报告》”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3724号】及《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4332号】;“《备考审阅报告》”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724号】及《备考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97号】以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用释义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相同。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中,交易对价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第八条第 2款约定,“双方同意,合同签署后,双方均应尽全部努力促使本合同第十六条第 2款所列之生效条件尽快达成,如因非甲方(旭庆)的原因,导致本合同直至 2024年 7月 31日仍未能生效的,则双方同意对转让价格做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转让价格= 11,136万元*(1+N/365*5%)
N = 2024年 7月 31日至股权转让合同实际生效日之间间隔的自然日。” 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第十六条第 2款约定,“本合同于下列条件全部成立之日生效:(1)经交易双方有效签署;(2)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3)经买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因此,本次交易对价最终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后确定。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除上述交易对价发生变化外,不存在其他变化情况。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根据苏奥传感提供的最新《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补充事项期间,苏奥传感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亦未发生变化。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根据旭庆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补充事项期间,旭庆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旭庆不存在根据香港法律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2024年 8月 1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修订后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予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需履行的其他必要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除上述尚须获得的批准与授权外,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重组上市。

(二)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586号】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并结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别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计算的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标的公司 2023 年度标的公司 2024 年 6月 30日上市公司 2023年 12 月 31日/2023年度占比
资产总额-1,032,385,987.032,872,091,643.4535.95%
资产净额-336,686,080.732,085,289,486.6116.15%
营业收入895,853,803.33-1,121,467,411.0779.88%
注 1: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111,360,000.00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股权的,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数值,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取报告期末数值。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相关指标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故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四)经核查,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五)经核查,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独立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六)经核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七)经核查,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经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未发生变更,相关各方亦未签署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或补充协议。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等协议的相关条款将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并登录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核查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有效存续,基本情况和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未设有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相关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标的公司业务许可和经营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相关许可及资质亦未发生变化。

(三)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

2、房屋所有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具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未发生变化。

3、无证房产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未发生变化。

4、租赁不动产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 1处租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合 同房屋坐落租赁 用途面积 (㎡)租金租赁期限
1福建杰 荣不锈博耐尔《厂房 租赁合福清市镜 洋镇齐云厂房2,758.821.6元/ ㎡/日2024.07.01- 2030.06.30
 钢商用 设备有 限公司 同》  (含 税),第 四年起逐 年递增 5% 

5、专利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 6项授权专利,终止 22项授权专利。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已授权的专利共计 119项,其中发明专利 44项,实用新型专利 66项,外观设计专利 9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专利 权人发明名称专利号专利 类型申请日期有效期他项 权利
1博耐 尔一种空调风 门ZL202323613856.X实用 新型2023.12.2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博耐 尔一种三流程 板式换热器ZL202323235091.0实用 新型2023.11.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的风门装 配轴结构ZL202323613409.4实用 新型2023.12.2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壳体降噪 结构ZL202323588209.8实用 新型2023.12.2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支架结构ZL201911403305.6发明 专利2019.12.3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6博耐 尔一种水加热 PTC加热片 固定装置及 固定方法ZL201911023557.6发明 专利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7博耐 尔一种冷凝器 连接结构ZL 202323202588.2实用 新型2023.11.2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博耐 尔一种汽车加 热器水室连 接管结构ZL 202323202589.7实用 新型2023.11.2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9博耐 尔汽车空调ZL202330063985.2外观 设计2023.2.2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博耐 尔一种新型压 力温度传感 器的装配结 构ZL202223198850.6实用 新型2022.11.3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1博耐一种二氧化ZL202223200116.9实用2022.11.30自申请
 碳蒸发器结 构 新型 之日起 十年 
12博耐 尔一种 CO2热 交换器ZL202223182514.2实用 新型2022.11.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3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微电机安 装结构ZL202223187395.X实用 新型2022.11.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4博耐 尔一种卡车驻 车空调限位 结构ZL202223165978.2实用 新型2022.11.2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5博耐 尔一种蒸发器 上蒸发室结 构ZL202223131071.4实用 新型2022.11.24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6博耐 尔一种防变形 滤芯器保护 堵盖ZL202223117031.4实用 新型2022.11.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7博耐 尔一种扇形风 门结构ZL202222956206.4实用 新型2022.11.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8博耐 尔一种空调加 热器芯体限 位支架ZL202222885220.X实用 新型2022.10.31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19博耐 尔一种新型汽 车流量自控 水阀ZL202222633048.9实用 新型2022.10.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0博耐 尔汽车空调 (3)ZL202230350893.8外观 设计2022.6.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21博耐 尔汽车空调 (1)ZL202230351302.9外观 设计2022.6.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22博耐 尔汽车空调 (2)ZL202230351280.6外观 设计2022.6.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23博耐 尔一种高压风 PTC端部密 封结构ZL202220844320.5实用 新型2022.4.12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4博耐 尔一种阀体用 密封件及其 安装方法ZL202111647067.0发明 专利2021.12.3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25博耐 尔一种汽车高 压风 PTC新 型控制系统ZL202123320000.4实用 新型2021.12.2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6博耐 尔一种换向电 磁膨胀阀ZL202123264124.5实用 新型2021.12.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7博耐 尔一种集成水 阀机构ZL202111589417.2发明 专利2021.12.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28博耐 尔一种卡车用 的一体式空 调总成及其 装配方法ZL202111564602.6发明 专利2021.12.2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29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风门调节 控制装置ZL202123171887.5实用 新型2021.12.1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0博耐 尔汽车空调内 饰罩ZL202130770877.X外观 设计2021.11.2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31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内饰罩结 构ZL202122882016.8实用 新型2021.11.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2博耐 尔电动汽车换 热器结构ZL202122741446.8实用 新型2021.11.1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3博耐 尔汽车用盘式 电机固定装 置ZL202121997275.9实用 新型2021.8.24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4博耐 尔一种风加热 PTC电极条 布置结构ZL202121688110.3实用 新型2021.7.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5博耐 尔一种 PM2.5 传感器的安 装结构ZL202121687155.9实用 新型2021.7.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6博耐 尔卡车一体式 空调新风机 构ZL202121648647.7实用 新型2021.7.2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7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调速模块 安装结构ZL202121347760.1实用 新型2021.6.17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8博耐 尔汽车空调ZL202130244362.6外观 设计2021.4.2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39博耐 尔汽车空调箱 (1)ZL202030819968.3外观 设计2020.12.3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0博耐 尔汽车空调箱 (2)ZL202030817896.9外观 设计2020.12.3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1博耐 尔驻车空调冷 凝器布置结 构ZL202023055180.3实用 新型2020.12.1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2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加湿装置ZL202023029639.2实用 新型2020.12.1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3博耐 尔卡车驻车空 调系统ZL202023028678.0实用 新型2020.12.1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4博耐 尔一种用于 PTC的开关 电源ZL202023024897.1实用 新型2020.12.16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5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壳体密封 结构ZL202023014518.0实用 新型2020.12.1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6博耐 尔室外冷凝器ZL202023019264.1实用 新型2020.12.1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7博耐 尔一种水加热 PTC的 IGBT 温度保护结 构ZL202022948146.2实用 新型2020.12.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48博耐 尔一种冷凝器 滤芯结构ZL202011307579.8发明 专利2020.11.2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49博耐 尔一种热泵系 统用室内热 交换器ZL202022706247.9实用 新型2020.11.2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0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蒸发器隔 热导流装置ZL202022687192.1实用 新型2020.11.1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1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 PTC系统ZL202022386083.6实用 新型2020.10.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2博耐 尔一种鼓风机 调速电阻装 配结构ZL202022383003.1实用 新型2020.10.23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3博耐 尔一种新型汽 车空调结构ZL202022230117.2实用 新型2020.10.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4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鼓风机风 扇叶轮结构ZL202011053702.8发明 专利2020.9.2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55博耐 尔一种汽车滤 清器装配结 构ZL202022185995.7实用 新型2020.9.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6博耐 尔一种空调滤 清器ZL202022186040.3实用 新型2020.9.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7博耐 尔一种空调管 路压板结构ZL202022190244.4实用 新型2020.9.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8博耐 尔一种微电机 装配固定结 构ZL202022190217.7实用 新型2020.9.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59博耐 尔一种板式冷 凝器ZL202021326466.8实用 新型2020.7.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0博耐 尔一种汽车 HVAC总成 电机风扇安 装固定结构ZL202020608116.4实用 新型2020.4.22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1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出风口结 构ZL201911411388.3发明 专利2019.12.3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62博耐 尔一种车内车 外循环风门ZL201911411430.1发明 专利2019.12.3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63博耐 尔一种加强型 内外循环风 门ZL201911416761.4发明 专利2019.12.3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64博耐 尔一种滤清器 盖板安装结 构ZL201922367781.9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5博耐 尔汽车空调ZL201922365538.3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6博耐 尔滤清器盖板 结构ZL201922365548.7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7博耐 尔一种密封海 绵结构ZL201922367787.6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8博耐 尔汽车空调机 构ZL201922367786.1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69博耐 尔汽车空调模 式风门驱动 机构ZL201922365523.7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0博耐 尔汽车空调总 成壳体装配 固定结构ZL201922365507.8实用 新型2019.12.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1博耐 尔汽车空调平 行流蒸发器ZL201921845984.8实用 新型2019.10.30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2博耐 尔平行流冷凝 器ZL201921822523.9实用 新型2019.10.28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3博耐 尔汽车空调系 统的后吹面 风道壳体总 成ZL201921808371.7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4博耐 尔一种水加热 器加热片固 定装置ZL201921809018.0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5博耐 尔汽车空调控 制盒安装装 置ZL201921808381.0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6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进风结构ZL201921809312.1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7博耐 尔汽车空调连 杆安装结构ZL201921808358.1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8博耐 尔汽车空调 HVAC总成 的导风装置ZL201921808364.7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79博耐 尔一种电动汽 车水冷板集 流管结构ZL201921808329.5实用 新型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0博耐 尔汽车空调 (T1E)ZL201930584590.0外观 设计2019.10.25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1博耐 尔汽车空调混 合风门结构ZL201920813258.1实用 新型2019.5.31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2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混风器ZL201920813281.0实用 新型2019.5.31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3博耐 尔一种汽车冷 凝器边板连 接结构ZL201920323407.6实用 新型2019.3.14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4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管路结构ZL201920323397.6实用 新型2019.3.14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85博耐 尔一种 PTC加 热器电源装 置及其装配 工艺ZL201811532088.6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86博耐 尔汽车空调系 统用 PTC电 加热器的发 热芯体ZL201811533817.X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87博耐 尔一种紧凑型 汽车空调ZL201811532200.6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88博耐 尔一种紧凑型 汽车空调导 风方法ZL201811533672.3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89博耐 尔汽车空调黑 盒子控制器 安装装置ZL201811532162.4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0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风门的密 封结构及其 安装方法ZL201811532853.4发明 专利2018.12.14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1博耐 尔汽车整车空 调环境模拟ZL201811518557.9发明 专利2018.12.12自申请 之日起
  试验头部温 度点工装   二十年 
92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膨胀阀密 封海绵支撑 机构ZL201811520344.X发明 专利2018.12.12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3博耐 尔一种带加湿 装置的车用 空调ZL201810642833.6发明 专利2018.6.2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4博耐 尔一种车用空 调装置ZL201810329507.X发明 专利2018.4.1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5博耐 尔一种密封海 绵结构ZL201810322213.4发明 专利2018.4.1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6博耐 尔新能源汽车 热管理系统ZL201820232513.9实用 新型2018.2.9自申请 之日起 十年
97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控制器旋 钮结构ZL201711446390.5发明 专利2017.12.27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8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平行流冷 凝器翅片ZL201711244600.2发明 专利2017.11.3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99博耐 尔一种通用型 空调蒸发箱 结构ZL201711240984.0发明 专利2017.11.3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0博耐 尔一种水冷式 汽车空调系 统ZL201711244626.7发明 专利2017.11.3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1博耐 尔一种电动压 缩机的调速 方法ZL201711243425.5发明 专利2017.11.30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2博耐 尔一种激光 PM2.5传感器 封装装置及 汽车ZL201710530762.6发明 专利2017.7.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3博耐 尔封装装置及 汽车ZL201710530675.0发明 专利2017.7.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4博耐 尔一种封装装 置及汽车ZL201710530740.X发明 专利2017.7.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5博耐 尔激光 PM2.5 传感器封装 装置及汽车ZL201710530724.0发明 专利2017.7.3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6博耐 尔一种空调拨 盘定位结构ZL201610748690.8发明 专利2016.8.2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7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 HVAC总 成测试方法ZL201610684918.1发明 专利2016.8.1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8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 HVAC总 成测试装置ZL201610685366.6发明 专利2016.8.1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09博耐 尔一种装饰片 安装结构及 汽车空调ZL201610684919.6发明 专利2016.8.1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0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滤清器安 装结构ZL201610685007.0发明 专利2016.8.1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1博耐 尔一种汽车空 调装饰片的 安装方法ZL201610685003.2发明 专利2016.8.1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2博耐 尔一种蒸发器 传感器自锁 结构ZL201610518738.6发明 专利2016.7.5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3博耐 尔一种蒸发器 温度传感器 安装结构ZL201610516923.1发明 专利2016.7.5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4博耐 尔一种带有隔 热功能的膨 胀阀ZL201610495925.7发明 专利2016.6.2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5博耐 尔汽车空调远 程启动控制 系统及其控 制方法ZL201510918251.2发明 专利2015.12.9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6博耐 尔一种平行流 蒸发器的蒸 发室ZL201510470620.6发明 专利2015.7.31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7博耐 尔加热器插接 件固定机构ZL201610474939.0发明 专利2015.5.6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8博耐 尔一种空调加 热器插接件 固定装置ZL201610474866.5发明 专利2015.5.6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119博耐 尔汽车空调风 门结构ZL201610195126.8发明 专利2013.11.28自申请 之日起 二十年

6、商标专用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专用权未发生变化。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未发生变化。

8、对外投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标的公司子公司安庆博耐尔仍有效存续,子公司基本情况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四)标的公司重大债权债务
1、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 号公司名 称供应商名称采购合同主要采购 内容合同有效期2023年度采 购金额 (元)
1博耐尔博世汽车部 件(长沙) 有限公司直接通过系统 下单鼓风机、 电机风扇 等-41,311,543.38
2博耐尔芜湖博康机 电有限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各类线束2024.04.01- 2027.04.0136,078,552.61
3博耐尔武汉显捷电 子有限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电机2024.04.01- 2027.04.0132,484,467.55
4博耐尔常州市冯氏 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风道、壳 体塑料件2024.04.01- 2027.04.0130,742,332.06
5博耐尔芜湖博康汽 车饰件有限 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风道、壳 体等塑料 件2024.04.01- 2027.04.0129,775,559.83
6博耐尔浙江三花汽 零商贸有限 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2019.01.01- 2024.12.3129,720,640.66
7博耐尔孝感华工高 理电子有限 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高压电加 热器等2024.04.01- 2027.04.0121,597,925.50
8博耐尔安徽省宁国 市天成电气 有限公司《采购主合 同》及相关附 件+系统下单PTC2024.04.01- 2027.04.017,429,039.42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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