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300507):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20:40:46 中财网
原标题: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旭庆有限公司持有的博耐尔24.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或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孰早)前六个月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止,即 2023年 6月 19日至 2024年 6月 27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自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前述(一)至(六)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及说明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法人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自然人何自富、王国祥、鲁初明、左林辉存在通过其自有股票账户买卖苏奥传感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交易期间交易 类别累计成交 数量(股)截止 2024年 6月 27日结 余股数(股)
1何自富标的公司董事 长2023年 7月 21 日至 2023年 10 月 12日买入94,0000
    卖出94,000 
2王国祥标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3年 11月 8 日至 2024年 6 月 11日买入10,50013,700
    卖出46,500 
3鲁初明交易对方股东 之一2023年 12月 18 日至 2024年 1 月 11日买入40,00040,000
4左林辉其他自然人 (注)2023年 7月 21 日至 2023年 7 月 24日买入2,0000
    卖出2,000 
注:左林辉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员工。

何自富、左林辉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的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未曾知晓本次重组及重组方案等内容或相关信息,交易均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王国祥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谈判和决策;在首次公告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本人不知晓本次交易具体计划的内幕信息;在首次公告后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本人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鲁初明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未曾参与本次交易具体谈判,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均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本人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二)相关法人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法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存在通过其自有股票账户买卖苏奥传感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1、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交易期间交易类别股份变动情况(股)截止 2024年 6月 27日 结余股数(股)
2023年 6月 19日至 2024年 6月 27日买入51,8000
 卖出51,800 
2、自营账户及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交易期间交易类别股份变动情况(股)截止 2024年 6月 27日 结余股数(股)
2023年 6月 19日至 2024年 6月 27日股份存入3,10062,390
 股份取出3,100 
 买入46,455,852 
 卖出47,316,544 
 申购赎回股份减少5,400 
 申购赎回股份增加4,600 
中金公司作为上市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机构,已建立了内部信息隔离制度,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可以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充分保障中金公司职业操守和独立性。中金公司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中金公司买卖股票的行为和作为持续督导机构获悉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行为分属中金公司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均为各自独立的行为,彼此之间不具备关联性。中金公司已出具自查报告并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苏奥传感”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第三方。

根据上述人员及机构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个人或者企业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在苏奥传感本次股票交易自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相关自查对象不存在其他买卖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出具《自查报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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