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A (005593): 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 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8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8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 基金代码 005593 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5593 A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4-0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3-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郭晨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通过自下而上的选股方式挖掘市场上具 投资目标 有创新商业模式且未来成长空间巨大的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投资范围 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30%,并且不超过股票资产 的 50%;投资于本基金所定义的创新商业模式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 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结合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商业模式的界定 商业模式是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商业模式的核心就是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一系列构成要素包括了公司的产品研发、分销渠道、核心战略、品牌管理、市场定位等等。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商业模式的创新,实际是企业对盈利模式的审视以及再设计,它意味着企业需要发掘出新的客户需求,创造新的消费群体以及赢利模式,用全新的方法来完成经营任务。因此,本管理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挖掘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一是产品发生创新或变革,包括产品形态的转变等。二是企业盈利模式的创新,包括涉足新的业务领域或平台、由单一的业务环节转变成整体产业链和生态圈等。三是企业销售渠道的创新,如由单一销售渠道转变为线上线下多维度渠道、由自主销售转变为第三方代理销售、由直营变为加盟、由固定佣金销售变为销售利润分成等。 (2)行业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在产品定位、盈利模式、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创新性模式的行业和企业。优秀的商业模式通常伴随新业务、新业态的出现而出现。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依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一级行业分类标准,本管理人认为传媒、电子、银行、非银金融、计算机、汽车、商业贸易、通信、休闲服务、医药生物、电气设备、化工、食品饮料、国防军工、房地产、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轻工制造、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等行业出现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能性较大。 (3)个股精选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密切关注在商业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和变革的优质企业。结合优秀的商业模式,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符合中国经济转型未来发展方向、运用新技术、创造新模式、引领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的相关行业及公司。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受到行业发展阶段和水平的限制,一些行业在内地市场仍采用传统模式;而香港与国际接轨,市场环境鼓励自由创新,各行业中存在众多内地稀缺的创新、领先的商业模式,提供大量优质可投资创新商业模式主题标的,蕴含巨大增值空间。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6-30 0.14% 其他资产 10.31%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9.55% 权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0天 ≤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30天 ≤ N < 365天 0.50% 赎回费 1年 ≤ N < 2年 0.35% 2年 ≤ N < 3年 0.20% N ≥ 3年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注: 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中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精选在商业模式上具有重大创新或变革的优质企业,本基金在进行个股选择时需要预判商业模式转型对企业的长远影响。 在商业模式转变过程中,企业可能存在暂时的盈利能力下滑,负债水平上升等情况,导致股价下滑,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本基金也存在因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失败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 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可投资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港币计价。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投资本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2) 香港市场的风险 1)与内地 A 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因此,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更大。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且实行 T+0 回转交易机制,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由于香港市场实行 T+2日( 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 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 T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 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 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的风险。 3)本基金的港股投资通过港股通进行,面临着港股通制度及其调整的风险: a.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b.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c.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5、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 6、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8、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 9、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0、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1、操作或技术风险 12、合规性风险 1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4、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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