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晨光新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 ?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 交易场所: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2023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以上事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授权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为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 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或所对冲的敞口期限相匹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保障 公司已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 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 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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