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紫燕食品(603057):紫燕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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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7:25: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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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紫燕食品:紫燕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57 公司简称:紫燕食品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戈吴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278,150.00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半年报报告文本 |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及公告原文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本报告 | 指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 公司、本公司、紫燕食品、紫燕 | 指 |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宁国川沁 | 指 | 宁国川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国勤溯 | 指 | 宁国勤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国源茹 | 指 | 宁国源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怀燕 | 指 | 上海怀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智潞 | 指 | 嘉兴智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聚霖成泽 | 指 | 深圳市聚霖成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国筑巢 | 指 | 宁国筑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国衔泥 | 指 | 宁国衔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国织锦 | 指 | 宁国织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智祺 | 指 | 上海智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康同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福州悦迎 | 指 | 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商源盛达 | 指 | 深圳市商源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江河盛达 | 指 | 深圳市江河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智锦 | 指 | 嘉兴智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半年度、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 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紫燕食品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Ziyan Food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iyan Food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戈吴超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215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215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8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ziyanfoods.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紫燕食品 | 603057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663,232,197.93 | 1,743,277,310.34 | -4.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8,078,768.61 | 179,617,728.50 | 10.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62,911,951.24 | 141,939,494.69 | 14.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925,324.15 | 329,301,834.58 | -52.04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84,051,442.22 | 2,076,575,387.00 | -4.46 |
| 总资产 | 3,177,947,041.27 | 2,903,392,739.87 | 9.4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03 | 0.4360 | 10.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03 | 0.4360 | 10.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3951 | 0.3445 | 14.6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9 | 8.68 | 增加0.61个百分
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7.64 | 6.86 | 增加0.78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为支持经销商及加盟店主在旺季来临前快速开店,本半年度给予一定的临时授信额度,减少了现金流入。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3,468.3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495,664.2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501,949.4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31,050.72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
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3,017.3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896,810.7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521.92 | |
| 合计 | 35,166,817.37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国内规模化的卤制食品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卤制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夫妻肺片、百味鸡、藤椒鸡等以鸡、鸭、牛、猪等禽畜产品以及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为原材料的卤制食品,应用场景以佐餐消费为主、休闲消费为辅,主要品牌为“紫燕”。公司致力于传承中华美食文化,产品配方传承川卤工艺,融合了川、粤、湘、鲁众味。凭借在卤制食品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以及对消费数据、行业数据的研究,公司在巩固现有产品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并根据大众口味及消费习惯的变化进行改良,配合禽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高品质食材形成了数百种的卤制食品,产品种类丰富,兼顾餐饮佐餐、休闲享受、礼品赠送等多元化的消费场景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从外部供应商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于公司在全国有多家生产基地,为了兼顾原材料运输成本及规模采购优势,公司采取了重要原材料通过集采平台集中采购和非重要原材料由生产基地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是指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根据对主要原材料供应状况和行情走势分析预测,结合各生产基地汇集的需求信息,统一制定相应采购计划,与上游供应商统一商谈合作,有利于公司对品质及成本的有效管控。地方采购是指各生产基地各自筛选附近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以保证原材料新鲜度以及满足当地特色产品的生产需求,地方采购的原料主要是蔬菜及部分佐料。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根据产品分类分别采取以下生产模式: (1)鲜货产品
对于鲜货产品,为保证生产和供货的及时性,公司建立了销售预测系统,该系统通过对中长期店铺销售数据、短期店铺销售数据及产品市场需求量进行分析,对当日门店订货数量进行预测,从而给出不同产品的生产计划建议,公司生产部门对预测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后形成生产计划单,并安排各生产基地生产;在产品配送方面,公司中台系统汇总各加盟门店、直营门店在指定时间向公司发送的产品订单,公司中台系统对订单及存货进行自动匹配,经人工审核后由各生产基地根据店铺订单进行发货及冷链配送。
(2)预包装产品
公司预包装产品主要包括气调锁鲜产品及真空包装产品。对于气调锁鲜包装产品,由于保鲜期较短,公司同样采用根据销售预测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并排产的生产模式;对于真空包装产品,由于保鲜期相对较长,公司根据上一个月的实际销量、时令、节假日并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动态产能情况编制本月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制定之后再下发给生产基地,生产基地接到计划后再组织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经销为主的连锁经营模式,同时构建了包括电商渠道销售、商超渠道销售、团购模式等其他渠道在内的多样化立体式营销网络体系。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建立了“公司——经销商——终端加盟门店——消费者”的两级销售网络,有利于降低公司自行开发终端加盟门店在时间、成本上的不确定性以及对终端渠道的管理复杂度,对公司降低运营成本,集中优势力量完成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及供应链管理,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拓展具有一定帮助。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经销商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内经销公司的特许经营产品、使用公司的商标、招牌、服务标记、营运管理技术、宣传资料及宣传信息、食品安全标准等,在统一的品牌形象下销售公司品牌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
经销商向公司买断产品,获得公司授权其在约定经营区域内经销的特许产品,通过加盟门店实现终端销售。经销商可以自行设立或发展下游的终端加盟门店,并履行对加盟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保证终端加盟门店的经营符合公司对店铺装修、室内设备、终端销售定价、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市场促销等统一品牌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经销商及其终端加盟门店不具有控制权,各经销商及终端加盟门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在具体经营方面须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2)直营模式
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共在上海及武汉等地区开设了29家直营门店。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享有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销售,保留少数直营门店主要是出于店铺形象设计、获取消费者反馈、累积门店经营管理经验及人员培训等目的。未来,公司会根据业务拓展计划、品牌推广需求来综合考量直营门店的开设数量。
(3)其他销售渠道
公司通过其他销售渠道销售的产品以包装产品为主,主要销售渠道包括商超渠道、电商渠道、团购渠道等。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卤制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食品加工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C13)”。
受益于近年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购买力的持续提升,卤制食品因其便捷、口味、营养等属性,市场规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而增长。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持续推动消费升级、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消费理念的变化、配套产业的逐步优化以及新零售模式的快速发展等驱动因素的影响,卤制食品市场规模将获得更快的增长。根据沙利文和头豹的研究报告,中国佐餐卤制食品市场规模整体以较快速度增长,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1,498.2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2,349.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1.9%。预计2023-2027年,中国佐餐卤制食品市场规模仍将以较高速度增长,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934.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9%。随着中国卤制食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及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力较弱的地方性企业将在市场出清过程中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以佐餐卤制食品为主、休闲卤制食品为辅的卤制熟食品牌生产企业之一,凭借高品质、多样化的卤制食品、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文化、跨区域布局的连锁销售模式、细致周到的服务体验以及贯穿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卤制食品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1、产品研发优势
突出的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成为卤制食品领先品牌的重要基础。公司基于对销售数据、市场发展态势、区域市场需求分析及消费者反馈,积极探索新的产品品类、工艺及口味特点,推陈出新,并依靠“紫燕”的品牌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迅速拓展市场。近年来,公司根据每季时令、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各地区域特色每月推出新产品并在全国各销售网点上线,有助于公司紧跟市场潮流、形成以佐餐美食为主、休闲美食为辅的美食生态圈。发展至今,公司在最初家禽肉制品深加工的基础上,不断研究和开发,已开发出鸡肉、鸭肉、鹅肉、猪肉、牛肉、蔬菜、水产制品、豆制品等产品线,形成了“以鲜货产品为主、预包装产品为辅”的上百种精选卤制美食,能够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的品牌能够被消费者认可,与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密切相关。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及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自始至终从严把关产品质量,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对于自主生产的产品质量控制,公司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仓储、产品配送、终端销售等环节在内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3、产品供应链优势
卤制食品是一种即食性产品,其新鲜度是消费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规模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较高要求。供应链体系的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原材料采购及库存管理能力、稳定的产品加工及交付能力、强大的生产与门店销售端的协调能力和配送能力。凭借良好的信誉及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在长期业务合作过程中,与包括温氏股份、新希望、中粮集团等在内的一批大型供应商就整鸡、牛肉、鸭副产品等主要原材料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针对公司有特殊采购需求的非大宗商品,公司通过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及价格锁定协议锁定优质供应商的产能资源及产品价格,从而有效保证公司能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的优质原料。在产品供应方面,公司目前共有5个生产基地,形成了以最优冷链配送距离作为辐射半径、快捷供应、最大化保鲜的全方位供应链体系,能达到前一天下单、当天生产、当日或次日配送到店的要求,保证了产品的新鲜程度,实现直接、快捷、低成本的产品配送效果,为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坚实的供应保障。
在公司的发展运营过程中,公司十分注重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引入了食品行业SAP-ERP系统、销售中台系统、OA系统、TMS系统、WMS系统等现代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核心业务的全系统化管理,并完成了不同系统之间的集成整合,实现了财务和业务信息一体化以及终端门店销售信息获取的实时化,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数字化应用探索,进行跨区域市场预测并及时反馈至生产、研发及采购端,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5、销售渠道优势
在卤制食品行业,销售网络的广度和深度对产品销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作为国内知名卤制食品品牌企业之一,公司在销售渠道方面具备突出优势,通过多触点销售渠道的配合,实现了对各类消费者群体的深度覆盖。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为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满足新老客户的多元需求,公司迎难而上,通过提高供应服务标准,集聚产品研究优势,挖掘创新发展潜力,联合门店终端动能,从内部挖潜增效寻求质变,实现了稳定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公司持续坚守“品质、美味”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朝着打造“以佐餐美食为主、休闲美食为辅”的美食生态圈之核心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16.63亿元,同比减少4.5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8亿元,同比增长10.28%;截至6月30日,全国门店总数6308家(不含国外)。现将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1、终端发展新动向,构建市场新格局
公司与经销商紧密联系,组织多场深度交流研讨会议,共同探索销售新路径,合理利用双方资源,合力拓展市场,并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协作,在旺季中持续释放终端动能。为解决小规模经销商扩张缓慢的问题,公司于1月启动“超级发展城市”计划,协助多个城市的经销商完成五家以上新店同时开设活动,帮助经销商提升拓展效率,完成开店目标,加速推进“单城百店”计划。此外,为提高品牌在年轻客户群体中的影响力,公司鼓励经销商积极开拓校园市场,并制定相关定向扶持政策,助力校园店业绩节节攀升。公司持续以稳扎稳打的步伐,与经销商并肩同行,共同绘制市场发展新蓝图。
2、打造共赢新体验,品效合一助增长
公司充分发挥供应链体系在市场中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升产品品质化,加大产品创新化,开发设备自动化,增强生产标准化。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保障产品品质、提升响应速度,更高效、迅速、便捷、可靠的供应链已成为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中提高竞争力并脱颖而出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司各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聚焦构建高水平、智慧化的供应链体系,进一步完善前端智能化工厂建设,健全和提升灵活柔性生产线水平,为打造全新供应链、实现“共赢链”打下坚实的基础。
3、捕捉消费新风向,深耕产品赢市场
为稳固并拓展市场份额,公司敏锐捕捉市场消费脉动,深入洞察消费者真实需求。上半年,公司创新研究院引入多名高校食品专业人才,通过创新研发持续为经销商及B端客户提供更加多元、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而打造强劲的新增长引擎。公司始终秉持探索与创新精神,将研发置于战略高度,研究院院长钟怀军先生高度重视新品研发,督促研究人员推出更多具有成长潜力、多元化特征的产品,助力经销商市场开拓,为B端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4、海外一号店落地,墨尔本盛大开业
2024年5月12日,紫燕百味鸡海外首店在澳洲墨尔本隆重开业,开业现场火爆非常,掀起排队热潮。海外店的成功落地,标志着公司海外拓展战略性的第一步迈出,意味着公司国际化发展取得重要进展。这不仅得益于公司前期进行了大量充足的准备,也集聚了公司在创新研发、供应链交付、智能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优势。在董事长戈吴超先生的带领指挥下,海外事业部以国内直营店作为海外店原型进行模拟生产,完全参考海外市场的原料、物料、标准作业程序等因素,在实现产品口味与当前标准一致后,再复刻于墨尔本创建海外一号店,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工、物料、时间成本等。墨尔本首店自开业以来生意火爆,引发当地同胞纷纷“打卡”。目前,墨尔本二店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预计将于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营,此外,公司也将规划完成更多家海外门店的逐步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663,232,197.93 | 1,743,277,310.34 | -4.59 |
| 营业成本 | 1,250,907,848.42 | 1,374,930,404.99 | -9.02 |
| 销售费用 | 84,330,858.34 | 87,940,791.68 | -4.10 |
| 管理费用 | 88,923,944.89 | 81,334,779.00 | 9.33 |
| 财务费用 | 2,073,077.41 | -1,363,921.5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6,766,358.34 | 4,003,891.70 | 68.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925,324.15 | 329,301,834.58 | -52.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471,898.03 | -10,825,524.61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1,800.93 | -311,970,424.72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增加银行短期借款3.696亿,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连云港新设研究院,研发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为支持经销商及加盟店主在旺季来临前快速开店,本半年给予一定的临时授信额度,减少了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上海及海南等地在建工程投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1)较上年同期新增短期借款3.696亿;(2)收到员工支付的购买限制性股票款项。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482,123,036.00 | 15.17 | 425,781,595.84 | 14.66 | 13.23 | |
| 应收款项 | 166,590,258.29 | 5.24 | 73,013,781.42 | 2.51 | 128.16 | 主要是为支持
经销商及加盟
店主在旺季来 |
| | | | | | | 临前快速开店,
本半年给予一
定的临时授信
额度。 |
| 存货 | 129,961,466.77 | 4.09 | 143,314,814.68 | 4.94 | -9.32 | |
| 长期股权
投资 | 42,018,393.29 | 1.32 | 39,787,114.68 | 1.37 | 5.61 | |
| 固定资产 | 952,497,874.24 | 29.97 | 974,060,265.50 | 33.55 | -2.21 | |
| 在建工程 | 89,403,055.13 | 2.81 | 41,774,992.34 | 1.44 | 114.01 | 主要是安徽及
海南等地在建
工程投入。 |
| 使用权资
产 | 36,503,335.36 | 1.15 | 35,891,574.78 | 1.24 | 1.70 | |
| 短期借款 | 369,601,813.00 | 11.63 | 59,813,750.00 | 2.06 | 517.92 | 主要是保证借
款增加。 |
| 合同负债 | 139,076,627.04 | 4.38 | 138,340,947.50 | 4.76 | 0.53 | |
| 租赁负债 | 65,053,056.32 | 2.05 | 39,729,299.90 | 1.37 | 63.74 | 主要是新增长
期房屋租赁。 |
| 预付款项 | 177,467,183.02 | 5.58 | 103,956,709.16 | 3.58 | 70.71 | 主要是为锁定
原料价格,稳定
成本,增加供应
商预付款。 |
| 其他应收
款 | 14,362,324.11 | 0.45 | 9,319,279.49 | 0.32 | 54.11 | 主要是备用金、
押金等未到年
底还款期。 |
| 长期应收
款 | 55,074,136.06 | 1.73 | 29,177,233.38 | 1.00 | 88.76 | 主要是本期新
增长期租赁。 |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14,368,684.00 | 0.45 | 8,896,134.18 | 0.31 | 61.52 | 主要是投资上
海陆拌鲜餐饮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9,557,706.07 | 0.30 | 2,319,766.86 | 0.08 | 312.01 | 主要是预付在
建工程款项。 |
| 应付账款 | 134,809,597.74 | 4.24 | 86,014,948.03 | 2.96 | 56.73 | 主要是应付材
料款项增加。 |
| 应交税费 | 47,534,750.88 | 1.50 | 21,580,421.72 | 0.74 | 120.27 | 主要是利润增
长相应税费增
加及预缴税费
增加。 |
| 递延所得
税负债 | 25,531,577.56 | 0.80 | 18,391,037.82 | 0.63 | 38.83 | 主要是新增融
资租赁的房屋
造成的未实现
融资收益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092,515.5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权投资主要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17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投资和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
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信托产品 | 303,576,785.54 | 5,464,384.29 | | | 470,000,000.00 | 427,977,320.52 | | 351,063,849.31 |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8,896,134.18 | | -527,450.18 | | 6,000,000.00 | | | 14,368,684.00 |
| 其他 | 492,416,262.09 | 5,468,615.88 | | | 815,000,000.00 | 866,672,645.10 | | 446,212,232.87 |
| 合计 | 804,889,181.81 | 10,933,000.17 | -527,450.18 | | 1,291,000,000.00 | 1,294,649,965.62 | | 811,644,766.1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安徽云燕食品
科技有限公司 | 食品生产 | 熟食加工 | 65,000.00 | 111,309.84 | 74,834.97 | 5,859.47 |
| 重庆紫川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生产 | 熟食加工 | 20,000.00 | 30,853.89 | 24,945.33 | 2,437.77 |
| 连云港紫燕农
业开发有限公
司 | 食品生产 | 屠宰,农产
品,熟食销
售公司 | 17,000.00 | 30,290.50 | 22,918.31 | 4,552.49 |
| 武汉仁川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生产 | 熟食加工 | 15,000.00 | 25,983.16 | 18,340.71 | 1,583.44 |
| 重庆紫蜀商贸
有限公司 | 食品经营 | 食品销售 | 8,500.00 | 19,727.54 | 12,047.06 | 1,582.87 |
| 山东紫燕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 食品生产 | 熟食加工 | 7,500.00 | 14,536.63 | 8,886.01 | 651.91 |
| 连云港紫川食
品有限公司 | 食品生产 | 熟食加工 | 6,500.00 | 23,131.81 | 14,125.79 | 2,967.18 |
| 上海紫昊食品
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
电子商务 | 紫燕气调
真空产品 | 200.00 | 4,688.96 | 2,144.62 | 35.5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供应风险
鸡、鸭、猪、牛等禽畜类农产品是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如果国内外主要家禽、牲畜养殖地区发生大规模的疫情或自然灾害,禽畜养殖行业产能整体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供应商将可能难以及时、充足地向公司供应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原材料,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甚至中断的风险。
2、市场开拓的风险
新门店开设和销售区域开拓是公司业务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现阶段公司的业务区域以华东、华中、西南为主,区域集中度较高,未来公司拟向其他区域市场进一步拓展。新市场的拓展需要公司充分理解各地区消费者的饮食习惯、口味偏好方面的差异,掌握不同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并制定差异化的地区经营策略。对于新开拓的销售渠道,公司在短期内的投入较大,但其投资回报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不能成功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及市场,将可能导致未来业绩增长速度出现下滑。
3、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食品加工及销售,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重中之重。公司的卤制食品以鲜货产品为主,保质期较短,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相较于包装产品更为严格,对原材料供应、加工生产、运输及存储条件、终端销售等环节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运营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疏忽而引致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卤制食品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仍存在大量市场份额由非品牌化的小型加工生厂商分摊的情形,规模以上生产企业数量较少,市场较为分散。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变化以及对卤制食品消费需求的提升,卤制食品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正吸引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新企业的加入。同时,部分专注于休闲卤制食品的企业也加大研发力度,尝试进军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佐餐卤制食品领域。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成本、品牌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将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较高,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由于受动物疫情或其他自然灾害、养殖成本、通货膨胀、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会出现一定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通过建立原材料价格与产品售价的联动机制、原材料适当储备等措施将材料成本的变动影响消化或转移至下游客户,可能会增加公司生产成本,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05.10 | www.sse.com.cn | 2024.05.11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等20项议案,不存在
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2) |
|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 |
|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0) |
|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4)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 2024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2)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 | 污染
物种
类 | 排放方式 | 污染物 | 排放标准 | 许可排放限
值 | 实际排放值 | 有无超
标排放
情况 |
| 山东
紫燕
食品
有限
公司 | 污水 | 直接排放 | PH | 山东省海河流
域水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7/675-2007 | 6-9 | 6-8 | 无 |
| | | | COD | | | | |
| | | | | | 45mg/L | 20mg/L | 无 |
| | | | 氨氮 | | | | |
| | | | | | 4.5mg/L | 0.5mg/L | 无 |
| | | | 总氮 | | | | |
| | | | | | 20mg/L | 12mg/L | 无 |
| | | | 总磷 | | | | |
| | | | | | 0.5mg/L | 0.2mg/L | 无 |
| | | | 悬浮物 | | | | |
| | | | | | 30mg/L | 5mg/L | 无 |
| | 废气 | 有组织 | 臭气浓
度 | 恶臭污染物 排
放标准GB
14554-93 | 2000(无量
纲值) | 160(无量
纲值) | 无 |
| | | | 氨(氨
气) | | | | |
| | | | | | 3mg/Nm3 | 0.7mg/Nm3 | 无 |
| | | | 硫化氢 | | | | |
| | | | | | 3mg/Nm3 | 0.9mg/Nm3 | 无 |
| | | 无组织 | 臭气浓
度 | | | | |
| | | | | | 20(无量 纲
值) | 1.5(无量
纲值) | 无 |
| | | | 氨(氨
气) | | | | |
| | | | | | 1.5mg/Nm3 | 0.5mg/Nm3 | 无 |
| | | | 硫化氢 | | | | |
| | | | | | 0.06mg/Nm3 | 0.01mg/Nm3 | 无 |
| | 噪声 | / | / | 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 | 昼间 60DB,
夜间 50DB | / | 无 |
| | 固废 | 委托有资
质第三方
处置 | 生产边
角料 | / | / | / | 无 |
| | | | 污泥 | / | / | / | 无 |
| | 危废 | 委托有资
质第三方
处置 | 在线检
测废液 | / | / | /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750m3/d,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后排入厂区南侧排水沟,排入厂区东侧约1000m 大刘支沟,然后排入大寺河,最终进入徒骇河。废气主要为污水站集水池、调节池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相关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备案了年产5000吨熟食肉制品加工生产线。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风险等级评估,编制了《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确定了环境风险为一般环境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该预案已在济阳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应急预案对环境危险源与环境风险进行了识别评估和分析,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响应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了应急演练,提升了应对突发环境时间的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制定了《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对主要污染物分类按月/季度/半年度进行监测,污水站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监控指标为PH、COD、氨氮、总氮、总磷,并与环保局监控平台实时联网。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
诺
背
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 股
份
限
售 | 钟怀军、戈吴超、钟勤
川、邓惠玲、钟勤沁、
宁国川沁、宁国勤溯、
上海怀燕、宁国织锦、
宁国筑巢、宁国衔泥、
钟怀勇、钟怀伟、宁国
源茹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机构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2
年9
月22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36个
月内 | 是 | | |
| | 股
份
限
售 | 钟怀军、戈吴超、钟勤
川桂久强、曹澎波、崔
俊锋、周清湘、蒋跃敏、
刘艳舒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
年9
月22
日 | 否 | 长期 | 是 | | |
| | 其
他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宁国川沁、宁国勤溯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
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2021
年6
月21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5年 | 是 | | |
| | | |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本机构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
| | 其
他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的
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
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1
年6
月21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3年 | 是 | | |
| | 其
他 | 公司 | 发行人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
按照《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未履行股价 | 2021
年6
月21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3年 | 是 | | |
| | | | 稳定措施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 | | | |
| | 其
他 | 公司全体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的
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
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海紫
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董事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 2021
年6
月21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3年 | 是 | | |
| | 其
他 |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
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1
年6
月21
日 | 是 |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3年 | 是 | | |
| | 其
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发行人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
认定发行人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
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 | 2021
年6
月21
日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 行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
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 | | | | |
| | 其
他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发行人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
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若存在上述情形,
本人将在收到有权部门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
份购回措施。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
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若发行人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
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
形,在发行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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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
他 | 公司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
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首发上市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将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存在上述情形,本公司将在收到有权部门
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
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
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公司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本公司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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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
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
存在上述情形,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 | | | | |
| | 其
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
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全力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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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
他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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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
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且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业务活动。本人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或直接/间接
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
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
且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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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如果未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
所从事的业务或所生产的最终产品构成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本人承诺发行人有权按照自
身情况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及该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资
产;要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在限定的时
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如果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现有的资
产范围外获得了新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
竞争的资产、股权或业务机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
的下属企业将授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该等资产、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及对该等业务机会的优先参与权,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有权随时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行使该优先权。
3、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
下属企业不会向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
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人保证不利用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从事或参与从事
任何有损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如出现因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未来可能控制的
其他企业和/或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下属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况,上述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紫燕食品及
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以向紫燕食品拆借、占用紫燕
食品资金或采取由紫燕食品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
占紫燕食品资金或挪用、侵占紫燕食品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
求紫燕食品及其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对于能够通过市场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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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将由紫燕食品及其子公司
与独立第三方进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易,将与紫燕食品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
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紫燕食品的资金、
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紫燕食品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人承诺在紫燕食品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紫燕食品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
会作出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本人愿意承担由
于违反上述承诺给紫燕食品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4、本人确认上述每一项承诺均可为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本人将促
使本人控制(直接或间接)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
遵守以上承诺事项。” | | | | | | |
| | 其
他 | 钟怀军、邓惠玲、钟勤
沁、戈吴超、钟勤川 | 1、若因任何第三方就发行人股权代持及解除事宜提出异议
并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赔偿且优先以现金予以赔
付。
2、如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
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未严格执行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有权机关处罚或要求
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或因未足额缴纳需要承担任何
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索,
或因上述情形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
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其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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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
何损失。
3、如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
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有权机关处罚的,
本人将对公司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
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若公司因其建设的不动产存在瑕疵而遭受任何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拆除、罚款等)的,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额向
公司补偿该等损失。 | | | | | | |
| | 其
他 | 公司 | 若相关政府部门有要求拆除上述存在报建手续瑕疵的建筑
物及附属设施的,其将在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拆除,制
定并实施替代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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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
他 | 公司 | 公司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
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
形。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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