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7:45:51 中财网
原标题:长虹美菱: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4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股票代码000521、200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李霞  
办公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电话0551-6221902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4,947,670,291.7012,828,694,323.571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5,033,415.88358,054,844.741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432,504,456.37381,989,843.821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28,225,876.601,410,519,809.8193.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300.347715.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300.347715.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8%6.69%增加 0.1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3,844,271,479.9219,391,604,526.19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932,872,702.915,824,782,654.091.86%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1,07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12%248,457,724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52%67,198,21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境内非国有法 人3.44%35,423,6610--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2.71%27,920,2200--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63%27,077,7970--
CAOSHENGCHUN境外自然人1.43%14,766,086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 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境内非国有法 人1.34%13,797,353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 人1.25%12,823,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 人1.18%12,182,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 人0.68%7,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上述股东中,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长虹与其 他前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8,977,114.50 元(含税),分红比例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70%。详细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3月 30 日、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4-007号、2024-008号、2024-010号、2024-024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情况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 日、6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4-026 号、2024-027 号、2024-028 号、2024-029号、2024-03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3.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方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为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细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日、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4-026号、2024-031号、2024-03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4.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同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逐项表决通过了邱锦先生、马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投票选举,同意选举季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详细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日、6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4-027 号、2024-032 号、2024-036 号、2024-037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定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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