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8:21:37 中财网
原标题:创新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会仙五路东首北侧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会仙五路东首北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2:崔立新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杨爱美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4:耿红玉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东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5:王伟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因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所致)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新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附表........................................................................................................... 2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创新新材、上市公 司、公司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 红玉、王伟
创新集团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创新金属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创 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会仙五路东首北侧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会仙五路东首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3日
营业期限:2013年08月13日至2043年08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075780697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物业管理;蔬菜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崔立新持股 71.82%,杨爱美持股 11.82%,耿红玉持股
8.18%,王伟持股8.18%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王伟中国山东
(二)崔立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723301969******17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
在其他公司(不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任职情况:山东铝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崔立新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
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杨爱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3301962******40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公司任职: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爱美女士最近 3 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
良诚信记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四)耿红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3301964******29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东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公司任职: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耿红玉女士最近 3 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
良诚信记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王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3301967******1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
在其他公司(不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任职情况:山东华
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智铝高性能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王伟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 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为公
司股东,分别持有公司32.46%、15.54%、2.56%、1.77%、1.77%股权;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系创新集团的股东,分别持有创新集团 71.82%、11.82%、8.18%、8.18%股权;杨爱美系崔立新兄弟的配
偶,耿红玉系崔立新兄弟的配偶,王伟系崔立新配偶的兄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创新集团、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与崔立新系一致行动人。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
玉、王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2,222,405,83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
股本 4,107,435,885股的 54.11%。其中,创新集团持有公司
1,333,440,883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32.46%;崔立新
持有公司638,453,593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5.54%;
杨爱美持有公司 105,075,929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2.56%;耿红玉持有公司72,717,71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
本的 1.77%;王伟持有公司 72,717,71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
总股本的1.7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新新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回购注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导致的持股比
例变动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暂无增
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来 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股
份变动事项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451,162,788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发行股份及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4,003,598,603股的比例为61.2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回购注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导致的持股比
例减少,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超过5%。

(一)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4.6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332,594,235股。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24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3,598,603股增加至4,336,192,838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是本次发行对象,在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61.22%下降至 56.53%,股份被动稀释4.69%。

(二)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回购注销股份导
致持股比例减少2.42%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报告
文号:XYZH/2023CQAA1F003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报告文号:
XYZH/2024CQAA1F0031),创新金属2022年度和2023年度累计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为
198,826.15万元,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数223,930.00万元比较,
完成率为88.79%。

鉴于创新金属未实现截止 2023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年6月2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元的总价回购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228,756,953股,并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合计持有公司的228,756,953股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于2024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上述所回购股份228,756,953股。股份
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56.53%下降至 54.11%,持股比例减少2.42%。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2,222,405,83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
股本 4,107,435,885股的 54.1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
少7.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前持股情况 定增被动稀释后持 股情况 业绩补偿回购注销后持 股情况 
  股数(股)占变动 前总股 本比例股数 (股)占变动 后总股 本比例股数 (股)占注销后总 股本比例
山东创新集 团有限公司限售条件 流通股1,470,695 ,05436.73%1,470,69 5,05433.92%1,333,44 0,88332.46%
崔立新限售条件 流通股704,170,8 9017.59%704,170, 89016.24%638,453, 59315.54%
杨爱美限售条件 流通股115,891,5 582.89%115,891, 5582.67%105,075, 9292.56%
耿红玉限售条件 流通股80,202,64 32.00%80,202,6 431.85%72,717,7 151.77%
王伟限售条件 流通股80,202,64 32.00%80,202,6 431.85%72,717,7 151.77%
合计2,451,162 ,78861.22%2,451,16 2,78856.53%2,222,40 5,83554.1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
偿方案回购注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认
购取得的股份,其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不得进
行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补偿、股份
回购注销义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没
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股份转让协
议暨股份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
(四)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创新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
cn)。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立新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爱美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耿红玉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会 仙五路东首北侧
 崔立新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
 杨爱美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三路 ***
 耿红玉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东路 ***
 王伟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 化路***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 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 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回购注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导致的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451,162,788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发行股份及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4,003,598,603股的61.22%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222,405,835股 变动比例:7.11% 变动后持股数量:2,222,405,83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 4,107,435,885股的54.11%
  
  
  
  
  
  
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 式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15日 方式:(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4.69%;(2)依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承诺补偿方案回购注销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2.42%。
是否已充 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 内继续增 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 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 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立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爱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耿红玉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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