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8:36:01 中财网
原标题: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合群联系电话:021-525231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叙嘉联系电话:021-525232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关于保持公司股份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5.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6.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机构”)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自律处 分的情况如下:因光大证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时 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 2018年度至 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周平、王世伟作为 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 任。2024年 4月 1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保荐机构 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 王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63号); 2024年 5月 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出具《关于 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的决定》(深证会〔2024〕146号)。保荐机构正在对相关 情况进行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 顾叙嘉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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