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6885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8:41:05 中财网
原标题:纳睿雷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正在进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睿雷达”、“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睿雷达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纳睿雷达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前)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后)
1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 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 项目90,000.0084,800.0084,800.00
1.1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 产业化项目60,288.0657,188.0643,688.06
1.2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29,711.9427,611.9441,111.94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12,000.00
合计102,000.0096,800.0096,8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专户资金(包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专户资金(包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专户资金(包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纳睿雷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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