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30096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作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号)同意注册。 晓鸣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9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5,040,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3,959,05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XYZH/2023YCAA1F009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分别签订了《募1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500 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晓鸣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316,303.18 元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并及时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至此,晓鸣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晓鸣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