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性情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6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2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8:30至11:30,13:00至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邮编:43020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精测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炳华 程敏 联系电话:027-87671179 联系传真:027-876711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 邮编:430205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7;投票简称:“精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非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 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附件二、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8月28日17:00之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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