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泽新能(601619):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 5月 13日,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经测算,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990,689.55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855,400.6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5,540.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1,070,550,818.0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302,467,246.2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34.35万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91%,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2,434,351,234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0.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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