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600865):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陈瑜
姓名:陈林栋
姓名:凌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较上年同比降低4.76%;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较上年同比降低13.3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践行良好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拟将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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