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景业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 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 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4月 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 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 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新增外部费用 143.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和附件 2。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25,500.00万元,累计收益 142.48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 31,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关于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7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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