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顾丽萍女士、马瑞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募集资金 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3、以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 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 5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