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9:21:13 中财网
原标题:泰和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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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的相关公)
报》和巨潮资讯网。

3、上述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4年9月2日14:2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董旭海、刘建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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