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730,481股,发行价格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632,595.8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9,440,965.85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4,699,439.8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3,166,381.75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1,035,875.11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969,854.01元。 *2、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40,592,550.78元,用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1,035,875.11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芳纶)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2023年1月 18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宁夏芳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投入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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