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30075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 319,16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84,16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2月 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229,976.3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930,0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5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年 8月 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子公司爱众医蕙(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改善公司试验检测条件,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17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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