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688602):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股东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云晖”)持有公司股份 45,451,448股,占总股本的 8.7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域惠天”)持有公司股份5,513,760股,占总股本的1.06%。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65,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1%。 股东桐乡云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云汇”)持有公司 14,427,58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78%;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稼沃”)持有公司7,627,32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47%;桐乡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毕方”)持有公司7,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4%。桐乡云汇、桐乡稼沃和桐乡毕方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稼沃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554,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安排,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减持: 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 7,790,625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 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1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59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年 9月 9日至2024年12月8日)实施。 桐乡稼沃、桐乡云汇和桐乡毕方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 7,790,625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 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1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9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作出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单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减持规定办理。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安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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