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长江电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李文中、孙正运)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中先生、孙正运先生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文中先 生、孙正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文中先生、孙正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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