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87163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70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0月 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8号),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38号)批准,本公司股票于 2022年 11月 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1,2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2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58,234.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929,765.77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1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1月 17日出具《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2023年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23年 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威凌”)及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威凌”)无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四川新威凌与湖南新威凌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川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湖南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 2:新威凌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曾用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8740188000158465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新威凌于2023年6月27日对此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此账户注销后,新威凌与中泰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公司2024年5月20日利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款项购买结构性存款5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上表中该账户余额不含该500万元结构性存款金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24年 1-6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 12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5,506,14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62,797.71元。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2024年 1-6月不涉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情形。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三)《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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