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20:16: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国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于2024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
嘉联支付大厦 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监事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

(二) 《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理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规定有所变化,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可行权日期安排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其他内容不变。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特别提示 …… 六、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 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特别提示 …… 六、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 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
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限售期 ……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 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限售期 ……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 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石晓冬、韦余红、孙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三)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关于股份变动等相关部分进行相应修订,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对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相应内容表述进行修订并改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五)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4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六)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关于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条款修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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