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8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六 次会议,会议应到 4人,实到 4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文件,并听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后,认为: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冀中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风险评估审核 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3282号)。充分反 映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 二、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核 意见 我们经过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是为更好地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2024年 8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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