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612,430,585.69元,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 9,192,667,872.40元。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公司提出 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06,709,370元 (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 公司本次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股本总额在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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