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600583):海油工程高管变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李鹏 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李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鹏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 对李鹏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蔡怀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同意聘任蔡怀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蔡怀宇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目前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蔡怀宇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 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待蔡怀宇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该聘任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为: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 提名委员会提名蔡怀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 律顾问。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 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委员会认 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以上人选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为:经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蔡怀 宇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 委员会认为蔡怀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 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聘任蔡怀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蔡怀宇先生简历 蔡怀宇先生:中国国籍,1 978年 1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注册 会计师,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 2002年 7月加入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信贷部 信贷主管,综合管理部高级主管,信贷部高级主管;2012年 6月 至 2014年 1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融资 岗经理;2014年 1月至 2020年 2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客户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 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2020年 2月至今,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蔡怀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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