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300334):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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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18日 16:25: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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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津膜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需求,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公司对现行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做如下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现行《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后《子公司管理制度》 |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
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
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
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其具体
任职程序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须由公司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或公司指定人
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
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
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
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
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审议,其具体任职程序按各子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须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或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
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
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
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且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
行董事)与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
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
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 |
第十四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
(一) 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 第十四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
(一) 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 |
(三)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
(四) 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
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
(五) 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
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
(六) 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
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
以备案。 | 查;
(三)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 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
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
(五) 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
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
(六) 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
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
以备案。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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