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2,217,330.77元(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2,848,848.61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8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4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比例为 38.8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已取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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