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华微(600360):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3:35:25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ST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华微600360华微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于胜东于馥铭
电话0432-646845620432-64684562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6,682,448,034.526,680,485,318.29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3,329,798,374.583,262,201,923.082.0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079,357,182.50871,407,999.002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67,591,379.1910,197,194.68562.8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4,293,789.035,472,240.3289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19,606,815.9578,903,610.7851.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050.31增加1.7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70.016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70.0160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8,5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2.32214,326,656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 兴市场基金(美国)未知0.787,516,1000 
高文新境内自 然人0.625,983,7000 
施建兴境内自 然人0.454,309,766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 币资金汇入未知0.444,226,962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 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未知0.383,622,73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0.373,525,1850 
彭博境内自 然人0.312,934,0000 
何漳荣境内自 然人0.302,887,9190 
张葆春境内自 然人0.292,780,0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股东 中,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公司已第一时间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书面发函,请其核实实际控制公司状态是否准确,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不是,需详细说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补充说明前期未告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经公司与曾涛先生沟通,曾涛先生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目前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曾涛先生与被代持人之间签署存在代持情况的书面证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报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自查报告暨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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