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股份(600543):莫高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3:41:14 中财网
原标题:莫高股份:莫高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60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2024年2月19日首次增持)。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甘肃农垦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甘肃农垦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72,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4,235,204.62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甘肃农垦《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甘肃农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甘肃农垦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36,1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3.71%。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2024年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50,000股,增持均价4.39元/股,增持金额1,537,397.63元,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1%。除此之外,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甘肃农垦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2024年2月19日首次增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甘肃农垦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72,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4,235,204.62元,在其本次增持计划区间内。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2024年8月19日,甘肃农垦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608,5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69%。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方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甘肃农垦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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