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1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158.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828号)。 3、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前,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约为166.26MW,投资总金额为72,340.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为55个。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后,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增加到204.31MW,投资总金额为77,845.9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61,60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仍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增加到67个。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系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为目的,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分布式光伏电 站建设项目投入额度不变,差异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85.18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80.28MW;在建项目备 案装机容量为29.30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89.83MW。 [注3] 本半年度已并网电站实际实现的效益为851.76万元,如按年化折算为2,093.85万元,相应则达到预计的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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