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药易购(300937):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的金额:判决金额人民币 4,400万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诉讼、执行结果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1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杨亚、曹继军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原告杨亚、曹继军提出诉讼请求称:1.判令解除杨亚、曹继军与公司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判令公司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合计人民币 79,294,293.84元;3.判令公司向杨亚、曹继军返还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享健公司”)的设立及运营成本合计人民币 2,000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以原告及目标公司为反诉被告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公司与杨亚、曹继军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判令杨亚、曹继军立即为享健公司办理更名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享健公司不再使用“药易购”作为其企业名称组成部分;3.判令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共同向公司双倍返还诚意金 1亿元,并自 2023年 5月 17日起以 1亿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全部付清之日止;4.判令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共同向公司赔偿审计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损失,并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33048号),判决如下: 1、案涉杨亚、曹继军与公司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于2024年8月15日解除; 2、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公司偿还借款4400万元; 3、驳回杨亚、曹继军的其他本诉请求; 4、驳回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 538,271.47元、本诉保全费 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70,900元、反诉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共同负担本诉案件受理费505,745.65元、反诉受理费129,856.19元、反诉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公司负担本诉案件受理费32,525.82元、本诉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41,043.81元(已缴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0起,涉诉金额合计2,376.45万元,主要涉及合同纠纷。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33048号。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