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1:21:18 中财网
原标题:雅艺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
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叶跃庭先生、叶金攀先生、潘红星先生,并选举叶
跃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陈凯先生、程玲莎女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浙江雅艺金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两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成员
审计委员会程玲莎程玲莎、陈凯、叶跃庭
提名委员会陈凯程玲莎、陈凯、叶跃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凯程玲莎、陈凯、叶金攀
战略委员会叶跃庭程玲莎、陈凯、叶跃庭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王明春先生(监事会主席)
非职工代表监事:吴世锋先生、叶涌泉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非职工代表监事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总经理:叶金攀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红星先生
财务总监:程丽英女士(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谢李雄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聘任财
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潘红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谢李雄先生均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7603887
传真:0579-876038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附件:程丽英女士、谢李雄先生简历
1.程丽英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2001年1月至 2002年1月,任永康市热工仪表厂财
务;2002年2月至2006年6月,任永康市雅艺花园家具有限公司财
务;2006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9月至今,
任公司财务总监。

程丽英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4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丽英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李雄先生,200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市远方创新数
据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专员;2024年2月至8月,任浙江雅艺金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现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谢李雄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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