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并行科技(839493):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1:26:35 中财网
原标题:并行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0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龙超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龙超云”)拟向北京农商银行怀柔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固定利率)。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发放员工工资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公司拟就北龙超云该笔授信向北京农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于北京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前与其签订相关保证合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增信措施等以公司及北龙超云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北龙超云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1.11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龙超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3层01-301-6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3层
01-301-6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缴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迪
主营业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维修计算机;经济信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6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1,784,936.46元
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232,766,760.90元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21,663,459.64元
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92.03%
202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251,198,359.97元
2023年12月31日利润总额:6,240,933.21元
2023年12月31日净利润:6,194,915.63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龙超云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固定利率)。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发放员工工资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公司拟就北龙超云该笔授信向北京农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于北京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前与其签订相关保证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充分协商后提供的增信措施。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充分协商后提供的增信措施。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并行科技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并行科技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数量/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1,949.925.62%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本次为北龙超云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未计入上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公司拟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文本。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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