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泰生物(83381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颖泰 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2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发行价格5.45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992,868.50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考 虑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 1,868,328.20元后为人民币 513,861,196.70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 [2020]第00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 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 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1年12月和2023年10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制度性文件的规定,两次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分别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别对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 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虞颖泰”)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及偿还浦发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3,000.00万元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为保障募 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 泰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将存储于增开的募集资金专户,借款专门用 于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因此,2020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虞 颖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公司已 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 12个月。公司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农药原 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至今,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具备一致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 (三)《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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