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原标题: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电力行业、煤炭市场、电网安全运行等方面带来的风险,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加以应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供电量增加,供电收入增加;燃气供气量增加燃气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供电收入及燃气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电收入增长较大,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经营利润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以及 2023年下半年收购建信投资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24年 1月 8日、1月 24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不变。索引详见本公司 1月 9日披露的 2024-临 00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 基础产业,也是服务于辖区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此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二产 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4年 1-6月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2024年 1-6月,全社会用电量 46,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6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80%;第二产业用电量30,6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0%;第三产业用电量8,5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6,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00%。 2024年 1-6 月,新疆石河子地区部分工业企业电力需求有所增加,同时外送七师电量增加,公司供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15.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6.08%。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新疆兵团最大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天然气供应,城镇供水及建筑施工等业务;公司拥有发、供、调一体化独立运营电网,具备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及完备的输配电网体系,火电、光伏发电、水电等多种电源结构,公司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境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及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为营业区域内提供稳定、安全、可持续的电、热、水、天然气供应。目前,公司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 发供电业务:公司在运营自有电源装机 3,561兆瓦,其中:火电装机 2,890兆瓦,光伏装机440兆瓦,水电装机 231兆瓦;目前在建光伏装机 2,090兆瓦,拟建 4×660兆瓦火电调峰机组;已建成覆盖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地区全境,以 220KV双环网为主干、110KV为网架的独立区域性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公司自有电源装机全部接入公司电网,其发供电量不足时,需要从国家电网及公司电网内其他电源主体购入部分外购电量来满足供电营业区域的用电需求。 供热业务:公司以“热电联产”独特生产方式,实现了石河子全市的集中供热。基于热电联产在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天然优势,满足本地区居民、非居民冬季采暖以及工业用蒸汽的需求发展,公司供热业务将随城市发展保持增长,并持续提高在石河子地区供热市场的占有率。 天然气业务:公司拥有石河子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建成覆盖石河子全市的天然 气管网及天然气门站,独家承担石河子市民用天然气的运营,同时经营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的供应。依据本地天然气发展政策,公司将独占石河子车用气市场未来的增量份额,同时公司加大对工业用气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本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公司立足石河子不断向全疆布局燃气业务,南北疆重点交通干线分布加气站 51座,投资建设液化工厂,多业态、全方位持续拓展全疆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及在公司主业中的占比。 供水业务:公司主要承担石河子市供水业务,拥有全市供水管网及市区水厂,满足区域内的 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自动化步伐,实现管网的动态平衡,有序调整管网压差,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水正常;公司致力于优化水资源配置,打造智慧水务,全市 129个水压监测点对管网压力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产供销全网监测及管网平台的联调联运,充分保证公司在石河子地区供水市场的独占性。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独立性地方电网稀缺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新疆兵团目前最大的独立性地方电网,拥有独立的营业区域,可以有效管理电力资源,应对电力市场的波动;公司独特的发、供、调一体化运营模式有助于降低能源成本,吸引企业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可以增强公司在能源供应方面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除拥有独立性地方电网外,还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区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以及城市天然气管网,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潜力和优势。 2、区域发展带动优势 八师石河子是兵团北疆师市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公司供电结构包括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农业以及大工业用电;其中大工业用电量占比较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八师石河子市于 2022年底提出建设兵团千亿产业园区,打造兵团科技创新高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推进碳基、铝基、硅基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带动高端铝制品材料、电池片及组件等产业链的延伸。 这些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壮大了产业规模,凸显了产品优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计划在 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 1,200亿元,为公司未来能源供应带来增长空间。 3、政策优势、理论研究优势及良好的战略机遇 新疆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具有发展光伏发电的天然优势。新疆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享有一系列区域性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优惠等,这些政策为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旨在促进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清洁能源的利用,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4、兵团电力资源整合的优势 为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通过企业间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兵团电力产业链链主企业,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兵团新型电力系统。2023年 8月,兵团成立中新建电力集团,兵团国资委为第一大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的成立标志着兵团电力体制改革的新阶段,集团将通过整合兵团电力资源,优化电力产业结构,提升电力系统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致力于成为全疆最大的集发电、供电、调度为一体的千亿级电力企业;做为兵团新能源建设的主力军,兵团将在绿电指标、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全要素赋能,以确保集团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中新建电力集团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全方位赋能上市公司,公司在兵团电力产业链核心地位明确,有望充分享受中新建电力集团未来产业发展红利。 5、碳化硅(SiC)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代表,因其独特的性能优势,在 5G通信、电动汽车、光伏发电、储能、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前景,在技术创新、市场需求、政策支持和产业合作的推动下,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逐步降低,碳化硅有望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成为推动新一代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新材料产业,2020年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在 2021年持续加大投资力度,目前公司已持有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9.09%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未来,公司新材料产业将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与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50亿元,同比增长 5.88%;营业成本 37.11亿元,同比增长 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1,316.88万元,同比增长 28.63%;每股收益 0.2289元/股,同比增加 0.0524元/股;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燃料成本同比下降,二是供电量增加,收入同比增加。 2024年 1-6 月,新疆石河子地区部分工业企业电力需求有所增加,同时外送七师电量增加,1-6公司完成发电量 101.0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 5.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95%;完成供电量 112.65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 15.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6.08%,实现供电收入 34.75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供热收入 4.6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61万元,同比增长 1.00%。 主要是 2023年 8月公司收到兵团八师发改委文件《关于调整师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基本热费价格由 20.50元/平方米调整至 22元/平方米,收费标准于 2023年/2024年采暖期执行,2024年上半年采暖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024年 1-6月,公司累计天然气供气量 16,249万方,较去年同期增加 1,946万方,同比增长13.60%;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 3.68亿元,同比增长 15.51%。主要是公司积极在南、北疆布局燃气产业,加大车用气的营销力度,增加供气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供电量增加,供电收入增加;燃气供气量增加燃气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供电量以及燃气供气量增加电成本、燃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天源燃气公司销售量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企业执行降本增效相关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优化债务结构及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研发项目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电收入增长较大,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建光伏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发行款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五个公司,新成立的五家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及注册资本为:天富能源持股均为 55%,注册资本共计 8.19亿元;中新建电力集团持股均为 45%,注册资本共计 6.70亿元。 其中: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 3GW光伏项目(一期 1GW工程-中新建电力 0.7GW)”、“中新建石玛兵地融合 2GW光伏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和“中新建电力石和 4.6GW(一期 2.6GW-A区 1.3G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三个项目投资合计 114.11亿元,目前已取得赋码;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天富国华兵地融合玛纳斯县 3GW光伏项目(一期 1GW工程-中新建电力 0.7GW)”和“中新建石玛兵地融合 2GW光伏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 1.02GW)”的升压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两个项目投资合计 7.46 亿元,目前已取得八师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中新建电力第三师 图木舒克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投资 6.56亿元,目前已取得赋码;新疆中 天昊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第二师 36团新增负荷配套 2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项目投资 9,071.71万元,目前已取得赋码;新疆中天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第六师 106团兵准园区 低碳转型新增负荷配套 15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项目投资 4.83亿元,目前已取得赋码。 上述项目投资共计 133.88亿元。五家公司均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自 2024年 3月起纳入天富能源合并报表范围。有关情况详见下述“(1)重大的股 权投资”部分内容。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与中新建电力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 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18,000万元,其中:天富能源出资 9,000万元,持 股比例 50%,中新建电力集团出资 7,200万元,持股比例 40%,中能建湖南设计院出资 1,800万 元,持股比例 10%,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尚未取得营业执照。 3、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披露《关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 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 目核准的公告》,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新建“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 化十户滩 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的核准批复,该项目为公共燃煤电厂,项目总投资 112.023亿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核准文件相关要求统筹推进项目后续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严 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4月 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4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 185.00亿千瓦时,供电量 208.00亿千瓦时,供热量 2,226.00万吉焦,耗标煤量 542万吨,售水量 10,440.00万方,售天然气 32,000.00万立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1,293,305.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15,572.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 10,001.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 39.30亿千瓦时,其中:外购新能源电量 18.32亿千瓦时,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 20.14亿千瓦时(本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5月 8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索引详见本公司 2024年 4月 13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2024-临 04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 046《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5月 9日披露的 2024-临 06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6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大宗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 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70.06万吨,拟出售价格不低于 85元/吨(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截至 7月 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大宗协议转让的方式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70万吨,交易总金额 6,380.20万元(含税),公司出售碳排放配额的计划已执行完毕。 索引详见本公司 2024年 6月 26日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2024-临 08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 088《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7月 12日披露的 2024-临 09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易的公告》。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拥有 10家全资子公司和 9家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索引详见本公司 2024年 5月 9日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2024-临 069《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 070《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 096《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注 2:有关情况详见本节“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投资状况分析(1)重大的股权投资”部分内容。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拥有 2家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电力供给将向清洁能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煤电定位将逐步从电量型电源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随着中国 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相关政策的提出,未来大量新能源项目规划及投产将对传统火电业务造成冲击,机组利用小时可能下降,同时按照目标要求,未来地方政府将可能执行更加严格的“能源双控”政策,部分高耗能用户用电受限,区域燃煤消耗总量受限,对火力发电存在持续影响。公司将加快能源转型,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开展煤电减排改造,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深入研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动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提升公司发电效益。 2、新能源消纳风险 由于光伏发电出力具有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以及时间错配等特点,相较于火电、水电等,其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更大的挑战。当电网的可调节资源不足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弃光现象,导致新能源电力无法被完全消纳。此外,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产生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电网安全运行风险 因新能源发电存在波动性、间歇性,随着未来大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产生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优化、补强电网网架结构,努力提升电网电压等级,以提高新能源接入消纳能力;对电网调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打造适应于新能源占比较高的智慧调度系统。 4、经营性风险 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公司因兵团下发《兵团发改委关于核定 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并于 2022年 7月 8日落地实施,该文件针对 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工业电价回归合理区间,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但部分用电客户对电价调整部分未予支付,导致公司应收电费金额较大,回收仍需一定时间。公司将采取诉讼等相关措施,加快欠款的回收进度,主动防范坏帐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5、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领域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如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或相关行业需求变化,则公司的经营及市场开拓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因为地缘政治、军事冲突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等影响,或出现国际汇率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波动等诸多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及时调整优化,充分挖掘内生增长动力与发展潜力,最大程度降低经济波动冲击带来的影响。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3次,上述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提案、通知、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历次会议有关情况如下: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披露 2024-临 006《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月 24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申请 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4年度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3)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以及相关子议案(5.0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5.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5.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5.04)回购期限、起止日期;(5.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5.06)本次回购的价格;(5.07)回购的资金来源;(5.0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5.0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5.10)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的情况说明;(5.11)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5.12)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5.13)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5.14)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5.15)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6)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033号)。1月 25日披露 2024-临 01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8日披露 2024-临 028《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月 15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提名石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收购关联方“三供一业”供电和供热移交改造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相关子议案(4.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3.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4.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 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4.0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 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4.04)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办理不超过 2亿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089号)。3月 16日披露 2024-临 039《2024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披露 2024-临 047《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5月 8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支付 2023年审计费用的议案;(8)关于公司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10)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相关子议案(10.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信信托办理不超过 3亿元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172号)。5月 9日披露 2024-临 06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