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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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06: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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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纽泰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纽泰格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水兵 | 联系电话:010-88005280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 联系电话:010-8800526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受市场环境变化及
公司经营情况等多
重因素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滤清器
机加工产线建设项
目”、“高精密汽车
铝制零部件生产线
项目”和“模具车
间改造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
进度缓慢。 | 保荐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和募投项目情况,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要求,密切跟踪市场
环境变化,合理安排使用计划及
使用节奏。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结合当
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
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 | 用状态日期进行了延期调整。
公司于 2024年8月 19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购回及欺诈上市股份买回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1、2024年1月4日,国信证券因辽宁垠艺
生物保荐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
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对
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2、2024年4月18日,国信证券因奥普特
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
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等事项收到
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3、2024年5月7日,国信证券作为利尔达
保荐机构,因利尔达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
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收到浙
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经积极进行
了相应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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