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4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1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86.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77.9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08.4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045.71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0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80,80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以上实际完成置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2月23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户情况如下:
11 2,000.00 2,000.00 2024-3-7 2024-9-6 司无锡中山路营业部 收益凭证 尚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为募投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盛泽芯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等债权凭证(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上半年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情况,已于2024年7月4日补充披露《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 2:附表所涉及的“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系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 3,025.10万元,未包含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人民币 9,759.10元,实际 完成置换时间为 2024年 7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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