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平煤股份(601666):平煤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21:04 中财网

原标题:平煤股份:平煤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波动、煤炭市场供需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本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性公告等信息。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介绍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报报告正文
 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集团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平煤股份、平煤、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天宏焦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四项工程主业进位争先、辅业自主发展、困难企业脱困、资产结 构优化
六个坚定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坚定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定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以主业做强为支撑,坚定以全 体职工为依靠,坚定以党的建设为保证
六个一批建设一批战略引领型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共享型孵 化企业、研发一批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建成一批产品研 发型全流程重点实验室、搭建一批产学研合作交流平 台、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六高一强高水平谋划、高效益经营、高效率运行、高活力创新、 高安全保障、高品质共享、强党建引领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平煤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PINGDINGSHAN TIANAN COAL.MIN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PINGMEI CO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焦振营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许尽峰王昕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电话0375-27230760375-274951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67099
公司网址http://www.pmta.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综合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平煤股份601666平煤天安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6,253,930,831.2615,969,113,333.07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2,626,094.672,233,891,680.09-3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408,473,029.302,120,965,334.22-33.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3,197,913.706,531,535,615.33-28.1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68,981,682.2126,670,200,610.351.12
总资产74,332,998,474.7677,685,015,956.74-4.3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760.9649-4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840.8647-36.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420.9161-36.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9.51减少4.5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49.48减少4.4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196,501.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3,453,018.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 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900,206.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549,491.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6,756.91 
合计-15,846,934.6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国内煤炭行业受严峻的安全形势和下游行业需求不足的影响,产量和价格较同期均有所下跌。2024年1-6月,全国累计原煤生产22.66亿吨,同比下降1.7%,炼焦煤生产6.11亿吨,同比下降8.53%。上半年,全国煤炭进口量再创新高,累计进口煤炭2.5亿吨,同比增长12.5%,进口炼焦煤5,739万吨,同比增长25.83%。需求方面,2024年上半年,因下游需求未见起色,钢企和贸易商采购积极性不高,以刚需采买为主,维持低库存状态。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对开采出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获得的煤炭产品主要为精煤和混煤。其中,精煤产品可分为主焦煤、1/3焦煤、肥煤等,主要供钢铁、化工行业使用;混煤又称动力煤,主要供电力、建材等行业使用。作为新中国第一个自行勘探、设计、开发的特大型煤炭基地,公司煤种齐全、煤质优异,资源量近30亿吨,优质低硫主焦煤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长协、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产品销售。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产品质量优势。公司煤种主要是主焦煤、1/3焦煤、肥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低碱金属、热态指标好、有害元素少等先天优势,是全球稀缺的战略资源,主焦煤品质、产能全国第一,部分指标优于进口煤,深受市场青睐。

(二)区位和运输优势。公司地处中原腹地,横跨武汉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依托京广、焦柳等铁路干线和内部铁路专线,辐射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市场,运输条件便利,保障能力强。

(三)煤炭洗选工艺优势。公司依托炼焦煤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公司现有炼焦煤选煤厂4座,入选能力2700万吨/年,技术水平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为公司实施精煤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品牌及客户优势。公司与国内多家大型钢铁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焦精煤作为其炼焦配煤的骨架煤种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人才技术优势。公司在矿井瓦斯治理、破解煤炭深部开采技术难题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公司积极与知名高校院所签订人才培育和项目研发协议,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新格局,涌现出“中原学者”、“杰出工程师”、“孙越琦能源大奖”、“煤炭工业突出贡献总工程师”、“鹰城大工匠”等一批高层次专技人才。重组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防治与智能绿色开采团队荣获党中央、国务院首次设立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1421万吨,精煤产量完成65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62.54亿元,同比减少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亿元,同比减少37.6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43.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6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6,253,930,831.2615,969,113,333.071.78
营业成本11,974,167,616.3911,077,121,918.388.10
销售费用104,032,479.8112,046,722.15-7.15
管理费用696,329,607.59412,950,233.6768.62
财务费用674,081,790.68705,591,506.33-4.47
研发费用258,626,743.47183,678,169.514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3,197,913.706,531,535,615.33-2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4,653,114.56-2,404,073,044.034.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1,094,885.821,006,823,485.43-584.8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汝丰炭材本期投产,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汝丰炭材本期投产,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十二矿停工期间工资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付债券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现款购买材料等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债务增加,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11,663,578,722.7915.6914,288,315,953.6318.39-18.37 
应收款项3,644,800,470.484.903,240,857,639.204.1712.46 
应收款项 融资327,390,230.930.44218,932,524.990.2849.54 
预付款项372,268,906.850.50274,185,478.900.3535.77 
固定资产38,052,340,386.9651.1939,382,645,737.5050.70-3.38 
其他非流 动资产579,544,345.740.78297,975,546.360.3894.49 
短期借款5,446,000,000.007.335,517,000,000.007.10-1.29 
应付账款4,367,664,367.335.886,430,517,918.308.28-32.08 
应交税费311,455,136.710.42512,591,737.340.66-39.24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2,166,318,951.842.913,281,950,367.754.22-33.99 
长期借款6,367,523,930.008.575,081,350,000.006.5425.31 
租赁负债37,357,155.880.05233,108,396.820.30-83.97 
资本公积4,608,469,928.036.203,564,141,117.214.5929.30 
专项储备725,150,229.750.98382,028,389.100.4989.82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降幅18.37%,主要是支付货款及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增幅12.46%,主要是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幅49.54%,主要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增幅35.77%,主要是预付材料款所致。

(5)固定资产降幅3.38%,主要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94.49%,主要是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降幅1.29%,主要是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账款降幅32.08%,主要是支付货款所致。

(9)应交税费降幅39.24%,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幅33.99%,主要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所致。

(11)长期借款增幅25.31%,主要是银行投放中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租赁负债降幅83.97%,主要是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13)资本公积增幅29.30%,主要是平煤转债转股所致。

(14)专项储备增幅89.82%,主要是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中4,940,056,451.01元为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2)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57,000,000.00元已质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核算方 法主要经营活动投资成本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增减变动变动幅 度(%)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本期现金 红利
上海宝顶能源 有限公司权益法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 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490.001,660.951,928.77267.8216.129.00 
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权益法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105,000.00116,092.45116,761.64669.190.5835.003,150.00
河南中平能源 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权益法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 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 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 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 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 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 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 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 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 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 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 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 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 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 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 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 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 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 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6,100.0060,560.4061,955.611,395.212.3026.32 
平顶山市广天 煤业有限公司成本法原煤开采3,776.1022.4722.47  51.00 
平顶山市福安 煤业有限公司成本法原煤开采3,049.80    51.00 
合计/ 168,415.90178,336.27180,668.492,332.22//3,150.00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 司名称主要业务标的是否 主营投资 业务投资 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 例是否 并表报表科目(如适 用)资金 来源截至资产负 债表日的进 展情况是否 涉诉披露日期 (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河南超蓝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陆地天然气开采;矿产 资源勘查; 天然气管 道储运。增资150,000,000.00100%货币资金、其他 应收款、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 应付账款等自有 资金已完成2024-4-26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增 资子公司河南超蓝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044 号)
合计///150,000,000.00////////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3家,直接控股子公司11家,间接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4家,简要情况如下:
(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平勇,注册资本28,73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铁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零售:煤炭、焦炭。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9,945.53万元,所有者权益-109,958.0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7,210.69万元,营业利润-9,921.65万元,净利润-10,007.28万元。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分别为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2)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郭明生,注册资本8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4,718.73万元,所有者权益466,774.5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2,128.62万元,营业利润42,269.73万元,净利润31,998.30万元。

(3)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万里,注册资本 15,942万元,本公司持股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洗选、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0,634.78万元,所有者权益-13,346.0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043.69万元,营业利润-5,617.81万元,净利润-5,522.07万元。

(4)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同胜,注册资本 9,281.16 万元,本公司持股6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9,623.67万元,所有者权益17,035.3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1,495.49万元,营业利润529.13万元,净利润398.40万元。

(5)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金鹤,注册资本6,060万元,本公司持股51%,平顶山市天焜煤业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9.57万元,所有者权益155.1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 .00万元,营业利润34.07万元,净利润34.07万元。

(6)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陆玉磊,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51%,深圳双合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7.24万元,所有者权益357.2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6.98万元,净利润-6.34万元。

(7)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万军,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平煤股份公司发起设立,100%持股。2017年8月31日平煤股份公司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该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洗选;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5,508.83万元,所有者权益12,651.6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2,624.60万元,营业利润-7,962.87万元,净利润-8,309.47万元。该公司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8)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 2017 年11月份由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现为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100% 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钢材、焦炭的批发;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五金水暖、服装、日用杂品批零兼营;化肥零售;煤焦油、焦油、沥青、煤焦沥青、碳化钙(电石)、粗苯、硫酸、盐酸、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有限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841.12万元,所有者权益8,736.8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816.14万元,营业利润141.30万元,净利润100.53万元。

(9)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孟庆妮,注册资本 13,188 万元,为2019年3月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收购其50%股权,平煤股份公司对其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动力煤快速输煤系统的建设与经营;煤炭零售经营。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255.30万元,所有者权益18,291.6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0,882.61万元,营业利润440.62万元,净利润331.01万元。

(10)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蒋自立,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为2020年5月平煤股份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收购。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2,053.46万元,所有者权益190,518.3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141.22万元,营业利润5,290.40万元,净利润3,968.29万元。

(11)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韩群亮,注册资本10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为:平煤股份出资7亿元,占比70%;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占比30%。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26,722.1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128.37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01,278.00万元,营业利润407.60万元,净利润208.60万元。

(12)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国和,注册资本4.5亿元,为平煤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实缴资本4.5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陆地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陆地管道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勘察;计量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目前该公司尚处于基建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7,290.62万元,所有者权益45,148.16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847.68万元,营业利润167.06万元,净利润132.39万元。

(13)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郭百堂,注册资本2亿元。

2023 年3月平煤股份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7亿元,持有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70%股权,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膏开采,石膏加工、销售,机械修理,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9,078.33万元,所有者权益79,371.40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1,249.02万元,净利润386.85万元。

(14)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家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49%,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984.69万元,所有者权益3,936.27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46.58万元。

(1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军,注册资本30亿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51%,本公司持股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80,960.23万元,所有者权益329,712.43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0,911.97万元。

(16)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杰,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平煤股份于2020年6月投资5.61亿元,占有其26.32%的股份,成为平煤股份的联营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16,412.24万元,所有者权益234,938.42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300.95万元。

(17)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薄学斌,注册资本200亿元,平煤股份公司投资1.5亿元持有其0.75%的股份。该经营业务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高危行业,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热害等威胁日益严重。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持之以恒、超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双基”、加大考核,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瓦斯治理模式,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公司将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智能化建设和全员培训,通过科技兴安、改革强安,实现本质安全。

2.产业政策风险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煤炭行业属于国家高度管控行业,政策调控对煤炭产能和产量的影响较为显著。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判,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长协履约率,提升高端产品占比,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建高质量发展生态圈。

3.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国内煤炭行业总体偏弱,动力煤市场价格先抑后扬保持窄幅震荡,炼焦煤市场价格一季度快速下跌,二季度保持窄幅震荡,商品煤售价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公司盈利水平。为此,公司继续坚定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安全高效组织生产,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经营管控成效,用自身努力的确定性对冲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

4.经营管理风险
原材料、人工薪酬、安全成本及各类政策性支出在公司单位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目前公司仍然面临人均工效较低、转型发展等压力,公司将按照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思路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狠抓生产提效、降本增效、营销创效;坚定以主业做强为支撑,大力实施精煤战略、对标提升、主辅分离等举措,进一步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体制机制,使公司效率更高、活力更强。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02-07http://www.sse.com.cn/2024-02-081.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4年发生额预计情 况的议案;2.通过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 会2024-04-08http://www.sse.com.cn/2024-04-09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 要);6.关于2024年生产经营投 资计划的议案;7.关于授权公司 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05-07http://www.sse.com.cn/2024-05-08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06-03http://www.sse.com.cn/2024-06-04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岳殿召副总经理离任
李延河董事长离任
焦振营副总经理离任
陈缨独立董事离任
焦振营董事长选举
薛玉莲独立董事选举
付文龙总工程师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股 权激励计划经过修订和调整,于2021年2月5日完成公司2020年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价格:3.095元; 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授予人数:679人;授予数量:2097.2万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平煤股份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的公告》(2021-01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2022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考核年度基期由2019年调整为2020年,第一个 考核年度由2021年调整为2022年;第二个考核年度由2022年调整 为2023年;第三个考核年度由2023年调整为2024年,相关考核对 标指标一并调整;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3 年 5 月 5 日-2024 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为2024年5月5日-2025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5月5日-2026 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平煤股份关于调整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2022-046)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因不满足解锁条件,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928 万 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8名,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为7,337,1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69%,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 年7月26日。《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2023-058)、《平 煤股份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2023-059)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因不满足解锁 条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936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69名,可解除限售 的股票数量为5,248,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上市流通 日期为2024年7月3日。《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2024-069)、《平 煤股份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2024-070)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 数量分布 情况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 标准核定的排放 总量
河南平煤神 马汝丰炭材 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汝丰炭 材”)二氧化硫有组织 排放10厂区11.11mg/m36.8t/a30mg/m398.4t/a
 氮氧化物       
   10厂区42.85mg/m310.13t/a100mg/m3153.6t/a
 颗粒物       
   10厂区1.97mg/m32.6t/a10mg/m359.45t/a
 COD间歇排放1厂区76.715mg/l1.298t/a150mg/l5.45t/a
 氨氮       
   1厂区16.581mg/l0.13t/a25mg/l0.54t/a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汝丰炭材:
(1)大气:①焦炉炉顶装煤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装置实现无烟装煤,物料装卸堆存采用全封闭大棚、煤仓存储物料及喷干雾除尘,在物料进出门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②焦炉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焦炉烟气颗粒物浓度≤3 3 3
5mg/m,二氧化硫浓度≤20mg/m,氮氧化物浓度≤50mg/m。机、焦侧、破碎室、焦转运站等产生3
颗粒物均由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5mg/m。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利3
用离心力,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经处理颗粒物浓度≤5mg/m。③化产回收车间产生的各类放散废气,主要包括冷凝鼓风工段循环氨水槽、剩余氨水槽、焦油氨水分离槽等产生的放散气,粗苯工段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化产回收车间各类放散尾气接入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

④废水处理系统的隔油池、事故调节池、气浮池、生化反应池、污泥脱水间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NH、HS、甲硫醇、甲硫醚、苯乙烯等的恶臭气体,经加罩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工艺3 2
处理后排放。

(2)污水:废水处理站由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单元组成。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浓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用于熄焦补充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3)危险废物:①废矿物油、焦油渣全部配煤炼焦。②煤焦油作为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废矿物油桶、化验废水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3月2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豫环审〔2022〕16号)。

2023 年 4 月 27 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10482MA9L2X3379001P,有效期限:自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排污证到期换证,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汝丰炭材正在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1日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备案,备案号410482-2023-20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测。3个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一次。7个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口颗粒物每季度监测一次。污水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一次。

厂界四周4个噪声点位每季度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汝丰炭材无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2024年上半年,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同期持平,重点水污染物减排率21.9%。危险废物处置合格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98%以上。

公司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11台燃气锅炉,其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均低于DB41/2089-2021相应标准,未出现超总量或超浓度外排情况。

公司废水主要为矿区生活污水及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方式为连续或间歇排放。一矿、二矿、四矿等9个单位的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二矿、五矿、十一矿等5个单位的矿井水处理后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外排入环境水体,未出现超总量或超浓度外排情况。

(2)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100%,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环保部门要求。2024年上半年无污染事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均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2024年上半年无违反环评及环保行政许可情况。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规定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在环保部门备案并开展演练、培训。2024年上半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并按要求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披露公开。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坚定以安全绿色发展为前提,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丰硕
2024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一系列行动。一是矿井雨污分流全面开工建设,十矿矿井水井下处理投运效果良好各矿井准备全面铺开建设,公司部分矿井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北部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历史性跃升。二是积极开展环境绩效分级创A行动,公司所有单位均达到环境绩效B级以上水平,正在向环境绩效A级企业迈进。三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五矿、十一矿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平宝公司主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朝川矿正在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大力推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运维,目前北部矿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集中运维,公司污水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五是矸石井下充填“以矸换煤”取得新进展,十一矿、朝川矿等3对矿井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制成膏体,通过管路输送到井下采空区,实现了“矸石换煤、变废为宝”,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有效控制沉降对地表环境造成的影响。

公司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保持了良好的生态和环境安全态势,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宣传,让绿色低碳深入人心
2024年上半年,以“六五”生态环境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公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海报近5000张、制作牌板近300块,编写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学习读本》4670本,全面展示建设美丽中国的内涵和意义、公司环保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公司上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前所未有的得到加强。

面向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六个坚定”,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围绕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低碳化、产业结构绿色化,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颜值”与“产值”兼收、绿色与发展共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广乏风、矿井水等余热利用,加快风光新能源建设提升绿电比例,加强瓦斯梯级利用特别是低浓度瓦斯利用等减碳措施。2024年上半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70余万吨。

1.加快风光新能源项目建设。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及母公司光伏发电和储能电池产业优势,推广实施风光发电一体化工程,提升绿电替代比率。目前,已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780MW,配合风力发电项目,绿能替代率正不断提升。

2.实施瓦斯梯级利用。初步形成“高浓瓦斯压缩——中浓度瓦斯提纯——低浓度瓦斯发电——超低浓度瓦斯氧化+余热利用”的梯级综合利用模式。现有53口“绿色能源气井”及39台瓦斯发电机组的投用,同时已实施的五矿、六矿、十矿、十一矿瓦斯发电余热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上半年瓦斯利用量已达4400万立方米,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扩充集团碳资产种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发挥国企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建立消费扶贫定期产销对接机制,开展党员干部长期驻村帮扶,近年来通过产业扶贫援建帮扶项目,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持续深化帮扶举措,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有 履行期 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 业竞争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地方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平煤股份的产品或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对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 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原因以行政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平煤股份的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授予 平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平煤股份有权随时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定 向增发、公募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方式行使该优先收购权,将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上述资产及业务全部纳入平煤股份。(3)同意平煤股份在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 定向增发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性资产;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将承继原平煤集团与平煤股份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中平煤集团的权利、义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继续将所产煤炭产品委托平煤股份代理销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 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与股份公司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 附属公司拟出售或转让其任何与平煤股份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同意授予平 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平煤股份行使优先收购权 时,将配合平煤股份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平煤股份放弃优先收购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 公司保证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购买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向平煤股份提供的条件。在平煤股份 公告的《收 购报告书》 中承诺,并 将长期履行
 解决关 联交易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 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 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 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平煤股份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承诺人承担因此给平煤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平煤股份 公告的《收 购报告书》 中承诺,并 将长期履行
与再融资相关 的承诺解决同 业竞争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及煤矿开采资产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店煤业”,拥有在建矿井夏店矿)、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梁北二井煤业”,拥有在建矿井梁北二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平煤电”,拥有在产矿井张村矿和庇山矿)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 如下:1、在平煤股份子公司汝丰炭材120万吨焦化项目建成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 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 方式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 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 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 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首山化工、京 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2、在夏店矿及梁北二井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 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夏店煤业、梁北二 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 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 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 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 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平顶山 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 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 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 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详见《平顶 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国 平煤神马集 团出具解决 同业竞争承 诺的公告》 (2022-103 )
 解决同 业竞争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本企业下属企业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煤电”)与平煤股份存在煤炭开采同 业竞争,平禹煤电下属矿井的煤质相对较差,经济效益较差。本企业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 本企业承诺,对于本企业下属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平禹煤电及其煤矿资产,本企业将采取 积极有效措施,包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梳理优质资产等,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包括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连续两年盈利 等);本企业承诺将在符合注入条件后的36个月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 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禹煤电的全部股权或 其相关煤矿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二、本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及履行上述承诺的能 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平煤股份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三、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2022年6月 7日
 其他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 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22年6月 7 日—公开 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 施完毕前
 其他平煤股份 全体董 事、高管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 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 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 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22年6月 7 日—公开 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 施完毕前
与股权激励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 售平煤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5月5日 -2024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5月5 日-2025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5月5 日-2026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2021 年 -2026年
其他承诺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 天宏焦化 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承诺:将全权负责相关资产的过户事宜,确保该等资产过户至武 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由相关资产过户事宜而产生的全部税费、成本等,均由本公司承担。本 公司承诺相关资产转让至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后,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其他权利负 担。为进一步增强保障力度,天宏焦化有限公司签署补充承诺,即天宏焦化公司若届时相关土地、 房产无法过户至标的公司武汉平焦公司,则承诺第一时间将前述土地、房产抵押给天宏选煤公司, 并办理抵押登记,以作为相关债务的担保。承诺预计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 完成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 天宏焦化 有限公司一、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 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二、如因本企业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 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 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 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2022年6月 7日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一、关于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1.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 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2.如因天宏焦化公司 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 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天 宏焦化公司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 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相关房产、土地瑕疵事项本企业承诺, 若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所使用房产、土地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 行政许可或备案等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 部门要求对该等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 使用有关房产、土地的,本企业承诺将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房产、土地, 并积极敦促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向相关出租/出售方要求赔偿;在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获得 出租/出售方赔偿的情况下,本企业承诺将及时、足额承担相关处罚款项、进行整改而支付的相关费 用和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以保证前述瑕疵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 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022年6月 7日
 分红平煤股份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确定公司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60%。详见公司于2023年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 -2026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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