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金田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879,716.97元,实际募集资金1,445,120,283.03元。于2023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54,605,183.2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787,686.45元;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603,817,496.7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20,185,486.80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343,563.79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1,077,072.03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561,972.21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776,3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7月31日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公司将原用于“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33150198373600003511)调整用于“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东方投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东方投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东方投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公司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东方投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2,620,233.6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7,63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金铜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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